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惠东财采决〔2026〕17号)
2026-09-10
广东/惠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惠东财采决〔2026〕17号)
广东/惠州-2026-09-10 00:00:00
广东/惠州-2026-09-10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惠东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惠东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圣城街与东升路交叉口北***米路东人力资源产业园***号
被投诉人*: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期**栋***
被投诉人*: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南路***号
相关供应商:惠东县交投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标供应商)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广汕路**号广石大厦占第十层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不满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人称:*.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大量设备未填写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应判定投标无效;*.投标填报采样泵及外部管道制造商“广东凌霄水泵有限公司”为虚假不存在主体,投标资料存在虚假材料;*.中标供应商所投可燃气体检测仪、配电柜产品制造商缺少法定***认证/有效自我声明,投标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准入规定,投标应作无效处理;*.硫化氢检测仪、粉尘与报警设备生产企业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违反计量强制管理法规,投标实质性不响应法定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惠东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