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财政局关于2026年肥西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项目第2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11
安徽/合肥 质疑投诉
肥西县财政局关于2026年肥西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项目第2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6-09-11 00:00:00
安徽/合肥-2026-09-11 00:00:00
肥西县财政局关于****年肥西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项目第*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肥西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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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肥西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项目第*包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迈丁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六合东路***国道边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号楼
被投诉人: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合肥迈丁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因对“****年肥西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项目第*包”(项目编号:****************)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局投诉,主张成交供应商安徽咏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无人机****执照培训及报名考试资质。经查,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预算**万元,采购内容为中型无人机视距内****证书培训。磋商文件未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备案设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本局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及财库〔****〕***号第九条,肥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履行履约管理职责,在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师资、场地及行业资质;发现问题依法追责并报告。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合肥迈丁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肥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履约核查,相关违法线索另行监督检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肥西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