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2026-09-11 00:00:00
关于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三期项目*号楼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审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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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市创合农旅投资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审批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三期项目*号楼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由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三期项目*号楼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广西泓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三期项目*号楼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步工作中作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名称: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三期项目*号楼厂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关联总项目名称: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总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合山市创合农旅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西南角。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一栋*号楼厂房及与之相关的总平面规划配套工程。厂房建筑面积为****.**㎡,配套建设园区内满足*号楼厂房的电力线路,室外配套建设园区场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设备工程、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等。项目占地面积为****.**㎡。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为***.**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万元,预备费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年度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八、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三期项目*号楼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合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