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综合调查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09-10
辽宁/葫芦岛 中标结果
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综合调查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葫芦岛-2026-09-10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综合调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大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名购广场*座**、* 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综合调查服务项目(*********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对刘台子乡沿海岸带水产养殖涉及的*个村进行测量。排查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基本情况,主要包含养殖鱼棚、海参养殖圈、虾池等水产养殖户相关信息,对养殖占地范围及养殖附属设施进行实地勘测,详细登记所在位置坐标、养殖占地占海面积、养殖棚(圈、池)数量等信息,建立台账,建立统一数据库。并出具满足要求的勘测定界图。满足并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并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满足并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金彪、于明渊(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万元以下,费率按*.*%计取,成交金额***万元~***万元,费率按*.*%计取。成交金额***万元~****万元,费率按*.*%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刘台子满族乡本级

地 址:兴城市刘台子满族乡潘山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腾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综合调查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大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

,
项目概况

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综合调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兴城市刘台子乡海岸带水产养殖综合调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分钟。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刘台子满族乡本级
地址:兴城市刘台子满族乡潘山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葫芦岛兴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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