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非集采)(一期)更正公告 变更通知
2026-09-11
云南/怒江 变更澄清
泸水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非集采)(一期)更正公告 变更通知
云南/怒江-2026-09-11 08: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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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非集采)(一期)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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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水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非集采)(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 *.设备采购、物资采购、技术服务部分: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支付对应合同金额的**%;整体验收合格且试运*个月行结束后,支付至审计审定结算金额的***%。 *.提升改造部分进度款支付时间: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每月应支付价款为审批后当月实际结算价款的**%,当工程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结算价款的**%,完工结算后,乙方提供完整且合格的试验检测等验收资料、竣工资料,同时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无其他任何遗留问题且乙方缴纳质量保证金(提升改造部分价款的*%)后支付至审计审定结算金额的***%。 | *.设备采购、物资采购、技术服务部分: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支付对应合同金额的**%;整体验收合格且试运*个月行结束后,支付至甲方认可的、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所载金额的***%。 *.提升改造部分进度款支付时间: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每月应支付价款为审批后当月实际结算价款的**%,当工程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结算价款的**%,完工结算后,乙方提供完整且合格的试验检测等验收资料、竣工资料,同时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无其他任何遗留问题且乙方缴纳质量保证金(提升改造部分价款的*%)后支付至甲方认可的、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所载金额的***%。 注:乙方应按要求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结算资料。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金额,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
| *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供担保的,届时保函自动失效。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签订合同时约定。 |
| * |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每日按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三支付误期赔偿费。 *.逾期累计**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误期赔偿费总额上限为合同总价**%。 *.因不可抗力、甲方原因导致延期的,不计入误期天数,不收取违约金。 | *.乙方未按交货期完成项目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逾期累计**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因不可抗力、甲方原因导致延期的,不计入误期天数,不收取违约金。 |
| * |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甲方逾期付款,按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起算日:约定付款期限届满次日。 | 签订合同时约定。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并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水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号
联系方式:欧李节(************)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号五华科创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仕焜 贺兴文 李国涛 尹正国 杨玲英
电 话:************* ***********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