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9-10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舟山市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舟山市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舟山市普陀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年)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年) 采购目录:*********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需负责小区及再生资源回收站的设备设施完善与运营管理,配置便携式电子秤、货架及小型桌椅等,开展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收集整理、环保积分奖励兑换及大件垃圾上门回收服务,保障居民全天**小时分类投放需求,箱体满溢报警后及时清运;同时自建物流清运和末端分选体系,将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及时清运至分拣中心,其中专用清运车由甲方提供;在舟山市本岛范围内自行建立分拣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功能分区合理,配备精细分类设备,精细分类种类超过**种,确保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进入具备合法资质的 ********** 资源利用企业,不可利用垃圾和有害垃圾委托合法企业处置;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和管理,提供溯源到户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为居民配置手机***,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平台,实现入库、出库、分拣入库、盘点、资金报表、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库位管理等功能,并将相关数据实时推送接入普陀区智慧城管平台;同时充分调研智能设备数量、品类及功能,出具详细售后维修方案,设备故障*小时内响应、*小时内解决;有害垃圾按环保要求建立收集或存储点,定期交由具备有害垃圾处置资质的末端企业集中收集和处置,处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回收设备设施布局规范,日常维护到位,外观整洁。收运车辆具有分类标识,车况良好、干净整洁,垃圾按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各类垃圾按规定进入规范的集中处理设施或交由专业处理公司处置。回收价格不低于同期市场价,兑换商品价格不高于指定卖场价。运营场所卫生状况良好,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正常运行;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设备设施完善、再生资源收运体系建设、分拣中心运营、小区内智能设备的运营及维修、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建设及监管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收运车辆定期检修,确保车况良好,驾驶员持证驾驶,杜绝疲劳驾驶和违章操作。分拣中心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有害垃圾按照环保要求规范收集、存储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制定应急保障方案,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服务期为一年。 |
| 联系人 | 吴倩蓉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舟山市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