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10 00:00:00
重庆市中医院***系统采购(重新招标)(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中医院***系统采购(重新招标)(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中医院***系统采购(重新招标)(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引领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一道*号香港科技大学产学研大楼***
被投诉人*:重庆市中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盘溪七支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开标现场投屏设备故障影响我司正常演示,采购组织方未尽保障义务,损害我司合法权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实现小程序功能,但开标现场临时禁止使用手机进行演示,该限制条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属于在招标文件之外增设评审限制,严重损害投标人合法权益。*.技术方案评分结果明显不合理,我司提交的方案在针对新的招标参数的基础上,较第一次招标更为精进,得分反而大幅下降,评审存在主观随意性。*.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同样存在重大缺陷—有关演示终端设备的限制条件未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而是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临时提出。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所有与投标相关的要求均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上次招标因招标文件存在瑕疵被财政部门责令废标,本次招标出现同样影响采购公正的后果,理应按照同一标准处理。*.本次中标结果未公布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缺乏公开透明性,损害了包括我司在内的各投标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重庆市中医院***系统采购(重新招标)(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中医院***系统采购(重新招标)(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中医院***系统采购(重新招标)(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引领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一道*号香港科技大学产学研大楼***
被投诉人*:重庆市中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盘溪七支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开标现场投屏设备故障影响我司正常演示,采购组织方未尽保障义务,损害我司合法权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实现小程序功能,但开标现场临时禁止使用手机进行演示,该限制条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属于在招标文件之外增设评审限制,严重损害投标人合法权益。*.技术方案评分结果明显不合理,我司提交的方案在针对新的招标参数的基础上,较第一次招标更为精进,得分反而大幅下降,评审存在主观随意性。*.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同样存在重大缺陷—有关演示终端设备的限制条件未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而是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临时提出。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所有与投标相关的要求均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上次招标因招标文件存在瑕疵被财政部门责令废标,本次招标出现同样影响采购公正的后果,理应按照同一标准处理。*.本次中标结果未公布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缺乏公开透明性,损害了包括我司在内的各投标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