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9-1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少年运动健身中心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现更正为“交货地点:福鼎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原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中
“施工过程所需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但不限于**认证、信息安全产品等),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承诺函或相应证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未提供相应证书的按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
“施工过程所需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但不限于**认证等),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承诺函或相应证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未提供相应证书的按无效投标。”
*.原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载明的 "最高限价:*******元",与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招标控制价文本)载明的 "最高限价:*******元" 不一致。现统一以采购文件附件载明的最高限价 *******元(大写:贰佰叁拾玖万叁仟陆佰陆拾叁元整)为准,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超过该限价,超出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如与谈判文件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福鼎市江滨北路***号核电大厦**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芳玲
电话:***********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