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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的市政项目负责人(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拟派的建筑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注: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可由同一人担任。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限制参与投标;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限制参与投标。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信息,并提供企业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不超过*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以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进行认定)。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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