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八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年江苏重污染天数比例未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徐州、淮安、宿迁不仅未完成****年目标,****年*—*月三市细颗粒物浓度也在全省排名垫底。
二、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徐州、淮安、宿迁市党委和政府。
三、验收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四、整改目标
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
五、整改时限
****年*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推动全省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好秋冬季污染过程应对,及时启动预警,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力争****年全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七、整改完成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推动全省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全省****年度实施****余项重点治气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移动源污染管理;科学应对秋冬季污染过程,按要求编制更新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依规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按要求完成****年度国家对省重污染天数考核目标。****年,全省***.*浓度**.*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改善*.*个百分点,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对照我省整改方案要求,该项整改任务已按期完成整改目标。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