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9-10 00:00:00
****年长淮卫镇第一批次“一事一议”道路工程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长淮卫镇第一批次“一事一议”道路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重新确定安徽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成交价**.******万元。现将成交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供应商名称:安徽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水岸江南*区*栋*单元***室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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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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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年长淮卫镇第一批次“一事一议”道路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长淮卫镇拟建设****年长淮卫镇第一批次“一事一议”道路工程项目:计划修建约*公里村庄内水泥道路(清表**公分,浇筑**公分厚***混凝土路面、路面刻痕、模板、路床碾压、锯缝等),项目涉及淮上村、长淮村、汪庙村、卫东村、南湾村、东风村六个村。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旭 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万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卫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涂山东路****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程泽(采购人代表)、许文峰(项目负责人)、马海月
电 话:***********、************
五、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 **:**:**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 **:**:**
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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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长淮卫镇第一批次“一事一议”道路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长淮卫镇第一批次“一事一议”道路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淮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燕山投资大厦主楼***号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长淮卫镇拟建设****年长淮卫镇第一批次“一事一议”道路工程项目:计划修建约*公里村庄内水泥道路(清表**公分,浇筑**公分厚***混凝土路面、路面刻痕、模板、路床碾压、锯缝等),项目涉及淮上村、长淮村、汪庙村、卫东村、南湾村、东风村六个村。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富春
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伟(组长)、朱楚敏、江程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卫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涂山东路****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程泽(采购人代表)、许文峰(项目负责人)、马海月
电 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 **:**:**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 **:**:**
累计提交时间
*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
*天*小时**分**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