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9-10
吉林/通化 招标采购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通化-2026-09-10 00:00:00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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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某部

****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 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下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计划投资额:*******.**元;

(二)工程特征: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三)建设规模: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计划工期:总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五)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

(六)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且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须是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中股东信息查询截图)。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六)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立时间不少于*年。

(七)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在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及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八)根据供应商库“凡采必入”要求,供应商需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要求:本项目通过投标人报名的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个,递交标文件数量不少于*个,开标后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个,否则废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发售方式:投标人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出具参加军队项目的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采用**纸幅面(有目录、页码),全部加盖投标企业印章,扫描后上传。

招标人的电子邮箱为:*********@**.***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投标人发送邮件后,需同时与招标人联系(白先生,电话:***********)进行确认。

以上投标报名资料,仅作为招标人掌握投标人报名情况、审查投标人报名资格、发放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正式投标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交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相关证明资料。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报名阶段“审查合格”,并不代表开标后专家评委在正式评审阶段的资格审查通过或审查合格。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有关内容不一致的,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 系 人: 白先生、杨先生

移动电话: ***********、***********

地 址: 吉林省通化市

十、监督人信息:

项目监督人: 朱先生

移动电话: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

招标人

招标人:某部

联 系 人: 白先生、杨先生

移动电话: ***********、***********

地 址: 吉林省通化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关于建设地点的详细说明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

资金来源

上级下达

*.*.*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招标范围

详见公告

*.*.*

计划工期

详见公告

*.*.*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且达到合格标准。

*.*.*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时间不足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公告

*.*.*

投标有效期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电汇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收缴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柳河胜利路支行

账 号::********************(注:此账号为该项目独立账号,请注意避免汇款错误,进而影响项目投标。)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用途可填写: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银行单据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开立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放弃报名。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公告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其中: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签字、盖章要求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箱)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和文件中的规定部位,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签名章)。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

(*)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和*盘各*份(内容包含投标文件****版和***版,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

(*)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印而成。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再另外提供副本。

(*)电子版文件格式:****及***,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单独提供*****及广联达软件版本。

*.*.*

装订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注:牢固装订成册是指投标人用线或金属丝等牢固紧密扎紧或书脊涂抹粘合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致于散开或用简单方法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情况下去除或插入(注意投标文件必须连续装订,不得出现替换页,如用双面胶、固体胶水等方法粘结的均为无效标书)。

*.*.*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包装在一个包装袋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密封袋上需要按*.*.*要求注明文件内容,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者密封章。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开标地点。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 是,退还安排:

*.*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注: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携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开标程序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

(*)宣读工作人员、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宣读开标会议纪律。

(*)核验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拆封投标文件并唱标,公布唱标信息(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工期、质量目标等)。

(*)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开标会议结束。

*.*

评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技术类*人、经济类*人;

是否抽取候补评审专家:□否 是 抽取*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履约担保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形式。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词语定义

**.*.*

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担完成过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用途类似的工程项目。

**.*.*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军队工程建设、采购管理部门公布的供应商合同履约不良行为记录或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

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元。

*、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执行最新相关文件规定足额计取,否则投标被否决。(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或者费率)

*、暂列金、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或者费率足额计取,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或者费率)

*、如招标人未给定金额或者费率,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

项目经理在施记录

项目经理在施情况,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建设单位)”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投标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权益的,可以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质疑。投标(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质疑答复,或者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下达采购任务的采购管理部门或者采购服务机构上一级采购管理部门书面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资格预审文件质疑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日前提出;对招标(谈判)文件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日前提出;对开标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评审)结果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多个供应商就工程采购的同一事项提出质疑的,建设单位可以公开作出统一答复。在截止日期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此项目结算时须进行审价,如上级要求报决算,发包人须报决算。

付款周期:

当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时,支付**%合同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若发包人有报决算要求,待发包人竣工结算审核、上级批复决算后,支付至批复决算金额的**%;若发包人无报决算要求,则按审定金额的**%予以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批复决算金额(或审定金额)的*%,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取利息。

**.**.*

企业及项目经理是否被限制投标以国家及省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公布的处罚信息为准。

**.**.*

投标人需要可开具增值税税率为*%的发票。

**.**.*

评标委员会先组织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签字确认后再组织商务报价评审。

**.**.*

本项目通过投标人报名的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个,递交投标文件数量不少于*个,开标后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个,否则废标。

**.**.*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版本技术标,*****、***、广联达版本商务标)递交情况作为有效性评审内容,且必须使用广联达清标软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计算机软硬件信息、不平衡报价、技术标商务标雷同等情况核查)。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进行核查并签字确认后,决定是否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或进行废标处理。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

评审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组长现场向所有投标人公布评审排序结果,投标人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现场解答;无异议的,现场签字形成评审结果确认单,并作为合同草案审批必要附件。

**.**.*

工程结算审核时对建设单位、审价机构意见一致,经三轮谈判施工单位仍无实质性理由拒不认可的争议,可以由审价机构独立出具审核意见,以建设单位名义正式函告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在规定时限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起诉,以仲裁或判决结果为最终审核结论,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起仲裁或起诉,以建设单位正式函告结果为最终审核结论。

**.**.*

施工单位必须在建设单位首次拨付工程价款前,于建设单位指定银行开立工程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两个账户统称“监管账户”),并签订“军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和施工单位共同监管。

**.**.**

投标文件中须包含廉政承诺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格式自拟)

**.**

结算审核

**.**.*

承包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接受上级单位抽查复审项目竣工结算

**.**.*

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审减率超过*%以上部分计取的审核绩效费用,由编报项目竣工结算的承包人承担,建设单位支付结算金额中予以抵扣。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 总则

*.*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采购服务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中明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或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招标公告。

*.*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军事、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对涉及工程文件、图纸、资料的人员要严格进行保密教育,严守国家和军队保密规定,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的传递转交要严格履行手续。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标人对有关保密的其他要求: 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

*.*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应客观、准确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 投标预备会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澄清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量清单;

(*)图纸(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以上规定时间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以上规定时间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及附录

(*)保密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其他信誉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款的有关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有效期

*.*.*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一般为***天。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判定投标文件无效。

*.*.*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产生利息的,招标人应当退还,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在招标过程中,干扰招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的。

*.*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主要(分管)领导及招标项目(标段)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

(*) 为本招标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 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 为本招标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被责令停业的;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的。

*.*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且不宜涂改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投标函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使用密封袋(或密封箱、牛皮纸包裹)密封,封口处用封条密封完好,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单独密封,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 开标

*.*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开标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委托的采购服务机构应当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函有效性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并在开标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一)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二)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明确工期要求的;

(三)项目经理有在施记录的;

(四)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开标程序

开标工作由招标人或者委托采购服务机构组织实施,相关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开标过程全程记录、全程监控录像,并存档备查。开标前招标人(采购服务机构)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带入开标现场。

(一)宣布会场纪律;

(二)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监督人员核验到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相关证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携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由监督人员现场核验相关身份信息,不符合要求有权拒收);

(三)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四)投标人和相关监督人员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密封符合要求后,由招标人(采购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或投标人当众拆封;

(五)招标人(采购服务机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宣读投标人名称、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价格等投标函内容,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的确认其电子版文件能否打开,并将以上情况记入开标记录表;

(六)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七)招标人(采购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对开标情况进行记录;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对开标记录表签字确认,开标会结束。

*.*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

*. 评标

*.*评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召开评标预备会的,评标预备会应当在评标开始前,由建设单位会同采购服务机构组织召开,建设单位、采购服务机构代表和监督人员,以及全体评标专家参加。

()采购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全体评标专家身份,介绍评标专家;

(二)建设单位监督人员宣布评标纪律,保证评标公平公正;

(三)建设单位(采购服务机构)代表组织评标专家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

除以上内容外,不得增加其他事项或者有可能影响评标的内容。评标预备会参加人员和会议内容,应当如实记录归档留存。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由建设单位在有关部门和采购服务机构监督下,在开标前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内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全部从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且各不少于*人,具体人数、组成方案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当评审专家库内评审专家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从工程所在地省(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建设单位抽取候补评审专家及抽取人数 *人。没有抽取候补专家的,出现紧急情况评审专家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商建设单位从采购服务机构推荐*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替补。

*.*.*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受到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开标后满足评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足*个的,不得评标。

*. 中标

*.*公示

无。

*.*推荐中标人

无异议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报采购服务机构备案,并在军队采购网等媒体公布。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款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合同授予

*.*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 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签订合同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内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书面合同,同时将合同副本送采购服务机构备案,并报本级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纪检部门备案。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或经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

(一)规避招标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未按照规定擅自组织招标的;

(三)未按批准的采购申请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组织招标的;

(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并组织开标、评标的;

(五)接收的投标文件少于*个的;

(六)开标后满足评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少于*个的;

(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经初步评审有效投标少于*个的;

(八)未按规定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作出答复继续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

(九)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经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得参加重新组织的招标。

**. 纪律和监督

**.*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和军队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质疑答复,或者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下达采购任务的采购管理部门,或采购服务机构上一级采购管理部门书面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姓名章、或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证书复印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规定的证书复印件。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完整、齐全,无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的评审和合同履行。

报价唯一

报价有效且唯一。

投标报价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有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

*.*.*

资格性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成立时间不少于*年。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声明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投标人需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中股东信息查询截图。

企业经营状况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的承诺书。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

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

财务状况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年(****年、****年、****年)审计报告。

网站截图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资质等级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证(*证),在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及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复印件。

军队采购网注册截图

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注册成功的截图。需体现供应商名称。

廉政承诺书

投标文件中须包含廉政承诺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格式自拟)

*.*.*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工期合理提前的属于满足工期要求。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函承诺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低于或等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

成本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其它实质性内容

其它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报价情形)

详细评审

*.*.*

分值构成(总分

***分)

施工组织设计:(**分)

项目管理机构:(**分)

信誉及其他因素:(*分)

投标报价:(**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当有效投标人超过*家(含*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少于*家(不含*家)时,直接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 准(**分)

施工安排(*分)

施工安排(*分),包括以下内容:

*.在施工安排中确定工程施丁顺序及施工流水段;(*分)

*.针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施工安排并简述主要管理和技术措施;(*分)

*.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规模,特点、复杂程度、目标控制要求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各种专业人员,完善项目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分)

上述内容每缺少一项扣*分:各项内容存在下列任何缺陷的(缺陷是指内容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较少涉及实质性内容)的扣*分;未提供不得分。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分)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分)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准备计划;(*分)

*.资源配置计划;(*分)

上述内容每缺少一项扣*分:各项内容存在下列任何缺陷的(缺陷是指内容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较少涉及实质性内容)的扣*.*分;未提供不得分。

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分)

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分)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对主要分项工程(工序)明确能施工工艺要求;(*分)

*、对易发生质量通病、易出现安全问题、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分项工程或工序等做出重点说明;(*分)

*.对季节性施工提出具体要求。根据施工地点的实际气候特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指施;(*分)

上述内容每缺少一项扣*分:各项内容存在下列任何缺陷的(缺陷是指内容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较少涉及实质性内容)的扣*分;未提供不得分。

安全管理计划与措施(*分)

安全管理计划与措施(*分)包括以下内容。

*、建立有管理层次的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资措施;(*分)

*、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措施;(*分)

*.根据季节、何候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分)

*、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并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做出预案措施;(*分)

上述内容每缺少一项扣*分:各项内容存在下列任何缺陷的(缺陷是指内容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较少涉及实质性内容)的扣*.*分;未提供不得分。

工程进度管理计划(*分)

工程进度管理计划(*分)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施工进度计划列出横道图,标明各施工区段及各工序之间时间和空间上的搭接关系、施工期限和开始、结束时间出详细说明;(*分)

*.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工期要求的基础上,详细列出开完工时间、材料进场时间及设备安排,以及完下的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分)

上述内容每缺少一项扣*分:各项内容存在下列任何缺陷的(缺陷是指内容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较少涉及实质性内容)的扣*.*分;未提供不得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分)包括以下内容:

*、具有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分)

*、具有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分)

上述内容每缺少一项扣*分:各项内容存在下列任何缺陷的(缺陷是指内容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较少涉及实质性内容)的扣*.*分;未提供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分)

质量保证措施(*分)一包括以下内容: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分)

*、质量控制节点措施;(*分)

*.主要工程部位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分)

上述内容每缺少一项扣*分:各项内容存在下列任何缺陷的(缺陷是指内容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较少涉及实质性内容)的扣*.*分;未提供不得分。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分)

项目经理资格(*分

根据报价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情况进行打分: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资质得*分。
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书、最近*年连续*个月社保等。

项目团队(*分)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配置项目团队人员(至少包括*名施工员、*名安全员、*名质检员、*名材料员、*名资料员配备齐全得*分,不齐全不得分)

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及最近*年任意*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

类似工程业绩

(*分)

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自****年*月*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分,满分*分。

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发票的复印件。

详细评审

*.*.*(*)

企业信誉及其他因素(*分)

信用(*分)

*、近三年(****年、****年、****年)获得过三次税务部门评价的纳税信用等级为*级的,得*分:获得过两次的,得*分:获得过一次的,得*分。没有得*分:

*、事业单位无纳税信用*级评价的,可提供上年度**个月纳税凭证得*分(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分)

投标报价(**分)

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标准值时,每高于标准值*%扣*.*分,扣完为止;

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标准值时,每低于标准值*%扣*.**分,扣完为止;

各项计算、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位。

*.*.*

无效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无效投标条件。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投标报价的竞争性费用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的 **%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选定),并且低于所有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应价格算术平均值的 **% 时,则视为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详见本章附件*:成本评审方法。

二、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 评标方法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确定依据。

*.* 有效投标报价范围

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后为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投标报价除外)。

*.* 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澄清;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 评审标准

*.* 初步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详细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

*.*.* 评标专家签到

评标专家应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

评标专家在评标前,应当签署声明书。声明本人无需要回避的情形,保证遵守评标工作制度和纪律,客观公正进行评标,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

*.*.*评标预备会或评标委员会分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召开评标预备会的,按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款规定组织。

如不组织召开评标预备会的,由建设单位(采购服务机构)组织评标专家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时不得担任主任职务。

*.*.* 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含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建设单位或采购服务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电子版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开标记录表、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 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

(*)参与评审的投标报价电子版文件无法打开、或能打开但电子版与纸质版有实质性差异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建设单位或采购服务机构可以利用清标软件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清标),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形成清标结果报告,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清标不得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清标时,清标人员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按开标顺序导入计算机辅助清标系统,现场及时打印清标结果并密封,由工作人员带入评标现场。清标工作全过程应当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清标结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复核,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清标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

*.*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

*.*.*资格评审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将评审结果计入附表*。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 评标委员会在审查过程中,可以通过政府相关网站核验申请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

*.*.*.* 投标人除应满足本章第*.*.*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参加投标的两个以上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包括母子公司以及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评审,具体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择优原则、或者投标人自行协商、或者随机抽取确定。

*.*.*.*参加投标的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子公司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具体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择优原则、或者投标人自行协商、或者随机抽取确定。

*.*.*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利用清标结果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低于工程成本的投标报价除外)的为有效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原则:(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算术性错误修正后的价格经投标人签字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术错误修正后价格低于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中标价;高于投标报价的,以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本款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签订合同时,在中标价总价不变前提下,相应调整存在错误的综合单价或其他费用等,结算时,变更签证项目按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及相关费用执行。

*.*.*判断投标是否为无效投标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中集中列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投标。

*.*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以上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标内容进行详细评审。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

本项目采用投标竞争性费用[投标竞争性费用=投标总价*规费*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价]进行比较,当投标竞争性费用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最高投标限价*规费*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价(以上费用为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明细给定的费用)]的 **% ,并且低于所有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应价格(即为投标竞争性费用)算术平均值的 **% 时,则视为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向该投标人发出进一步澄清通知,根据投标人澄清情况判定是否低于成本。评审初步结论计入附表***。经投标人澄清和提供进一步证明后,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判定结果计入附表***。评标委员会判定低于成本的,应当按无效投标处理。

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后为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可参与计算,当可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个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报价及*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参与计算;否则,全部报价参与计算。

*.*澄清

*.*.*在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和清标结果经审议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的,形成《问题澄清通知》,并向投标人发出。澄清的内容仅限于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问题的澄清》等相关资料,未按通知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澄清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认为澄清需要较长时间的,可以暂停评标工作。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经初步评审有效投标少于*个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组织招标。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评标工作。

*.*汇总评审结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形成评审结果。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评标情况报告。评标情况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相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评标情况报告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开标记录表(投标人须知附件一);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评标办法附件一);

(*)声明书(评标办法附件二);

(*)清标结果报告(如有);

(*)形式评审记录表(附表*);

(*)资格性评审记录表(附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附表*);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附表*);

(*)评标价评审汇总表(附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附表*);

(**)无效投标情况说明表(附表*);

(**)评审意见表(附表*);

(**)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附表***)(如有);

(**)漏项清单价分析及修正记录表(附表***)(如有);

(**)评标价评审记录表(附表***);

(**)成本判定表(附表***);

(**)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附表***);

(**)其他相关资料。

*.*特殊情况的处置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按规定应当暂停或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按规定应当暂停情况或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的;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的。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候补专家替代继续评标;候补专家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由评标委员会商建设单位就近选择*名评审专家库成员,作为替代者继续进行评标。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做好记录。

*.*补充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施工招标具体情况补充增加相关条款。


附件一:评标专家签到表(参考格式)

评标专家签到表

工程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序号

姓名/编号

职称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签名及时间

*

*

*

*

*

*

*

…

……


附件二:声明书(参考格式)

声明书

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本人声明:

在评标前未与招标人、采购服务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认前,不向外透露投标文件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相关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无国家及军队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保守军事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委员会成员职责。

本人接受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不能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评标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形式评审记录表(参考格式)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人*

投标人*

投标人*

*

*

*

*

*

*

*

*

是否通过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标准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则视为评审不通过。符合合格标准条件的在相应表格处划“√”,不符合条件的划“×”。

附表*:资格性评审记录表(参考格式)

资格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人*

投标人*

投标人*

*

*

*

*

*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标准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则视为评审不通过。符合合格标准条件的在相应表格处划“√”,不符合条件的划“×”。

附表*: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参考格式)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人*

投标人*

投标人*

*

*

*

*

*

*

*

*

*

**

是否通过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标准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则视为评审不通过。符合合格标准条件的在相应表格处划“√”,不符合条件的划“×”。

附表*: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参考格式)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人

投标人*

投标人*

*

*

*

*

*

*

*

*

*

**

是否通过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标准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则视为评审不通过。符合合格标准条件的在相应表格处划“√”,不符合条件的划“×”。

附表*:评标价评审汇总表(不适用)

评标价评审汇总表

工程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序号

量化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标价

投标人*

投标人*

投标人*

*

最终差值△*

*

投标报价

评标价(投标报价+最终差值△*)

评标价排序(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

注:投标人名称按唱标记录顺序,评标价排序填写对应的序号。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评标结果汇总表(不适用)

评标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备注

合格

不合格

算术性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是否

低于成本

评标价

排序(评标价由低至高)

*

*

*

*

*

*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注:投标人名称按唱标记录顺序,排序填写按评标价对应的序号。投标文件经评审被否决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无效投标情况说明表(参考格式)

无效投标情况说明表

工程名称: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序

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违反的条款

*

*

*

*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评标情况报告(参考格式)

评 标 情 况 报 告

工程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共有 人组成,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 名,建设单位代表 名,采购服务机构代表 名;采用 评标办法,对 家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审,其中有效投标 家,无效投标 家。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评标委员会

评审结果

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

评标得分

排名次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名次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评标结果无异议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经办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采购服务机构各一份,存档一份。

附表*:评审意见表(参考格式)

评审意见表

工程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单项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参考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单项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清单

工程量

投标综合单价

投标合价

差额合价

(代数值)

有关事项备注

*

*

*

*

*

**值(代数值合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合计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参考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合计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价(元)

修正价(元)

合价差额

(代数值)

有关事项备注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

二

措施项目

...

三

其他项目

...

四

规费

...

五

税金

...

**值(代数值合计)

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报价(投标报价+**值)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漏报单价分析及修正记录表(不适用)

漏项单价分析及修正记录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清单

编码

清单名称

清单

工程量

最高投标限价中

该项综合单价

合价

有关事项备注

*

*值(代数和)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评标价评审记录表(不适用)

评标价评审记录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差值代号

差额代数值

修正理由及有关事项说明

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后

经澄清修正后

*

*

Δ*:

Δ*:

评标价(投标报价+Δ*)

备注

本表修正的计算应附详细分析计算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成本判定表(参考格式)

成本判定表

工程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人*

投标人*

投标人*

*

投标总价

*

其中:①安全生产措施费

*

②暂列金

*

③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和设备暂估价

*

④规费

*

投标竞争性费用(**①*②*③*④)

*

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的 %

是否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的 %

*

所有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应价格算术平均值的 %

是否低于所有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应价格算术平均值的 %

初步评审意见(是否低于成本)

注:初步评审意见为“是”或“否”。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参考格式)

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

投标人名称: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

需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主要事项概要:

投标人澄清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情况说明:

评审

意见

评审结论

□低于成本 □不低于成本

评标委员

会全体

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类型,檐高 米,层数 层,其中:地上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即土建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安装工程、......等。室内外管线的界限划分按外墙皮 米外或第一个检查井,施工图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以建筑工程为例,其他工程根据项目用途和特点进行详细描述。如果是群体项目招标,可附招标项目一览表,将所有单体工程的概况明确描述。)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安全生产措施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合同价格形式: 。(提示:单价合同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其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如: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建设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 

地 址: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二、通用合同条款

*.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 合同

*.*.*.*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 工程和设备

*.*.*.*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 日期和期限

*.*.*.*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时。

*.*.* 合同价格和费用

*.*.*.*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 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 其他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标准和规范

*.*.*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 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联络

*.*.*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

*.**.* 出入现场的权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知识产权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 发包人

*.*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

*.*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

*.*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提供施工现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 提供施工条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 逾期提供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 承包人

*.*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按照第*.*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按第*.*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 承包人人员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

*.*.* 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承包人现场查勘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分包

*.*.* 分包的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 分包的确定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 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 分包合同价款

(*)除本项第(*)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履约担保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联合体

*.*.*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 监理人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监理人员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 商定或确定

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 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质量保证措施

*.*.* 发包人的质量管理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对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人有权拒绝实施。

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

*.*.*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自检

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检查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 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按照第**.*.*项〔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约定执行。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 治安保卫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 安全生产措施费

安全生产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天内预付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超过*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承包人对安全生产措施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紧急情况处理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 安全生产责任

*.*.*.*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 职业健康

*.*.*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 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工期和进度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应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

*.*.*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 开工

*.*.* 开工准备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 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测量放线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

*.*.* 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合格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 工期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

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暂停施工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 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工程复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工程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 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

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该项停工属于第*.*.*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外,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发包人逾期不予批准的,则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的可取消工作。

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暂停施工的措施

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

*.*提前竣工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认为提前竣工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异议后*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竣工的奖励。

*. 材料与设备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中明确材料、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送达地点。

承包人应提前**天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承包人按照第*.*.*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时,需同时提交经修订后的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 发包人应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应提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人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时间,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清点、检验和接收。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第**.*款〔发包人违约〕约定办理。

*.*.*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之前获得监理人同意。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已经列支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样品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样品的报送程序如下:

(*)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

(*)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

(*)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相关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特征或用途,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封存的样品修改或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 样品的保管

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 出现下列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按照第*.*.*项约定的程序执行:

(*)基准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

(*)发包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

(*)因其他原因必须使用替代品的。

*.*.* 承包人应在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天前书面通知监理人,并附下列文件:

(*)被替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

(*)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差异;

(*)使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

(*)监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监理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书面指示;监理人逾期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

承包人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包括备品备件、安装工具与资料,必须专用于工程。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

*. 试验与检验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材料复核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并向监理人提交相应进场计划表。

承包人配置的试验设备要符合相应试验规程的要求并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经过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校定。

*.*.*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试验人员的名单及其岗位、资格等证明资料,试验人员必须能够熟练进行相应的检测试验,承包人对试验人员的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取样

试验属于自检性质的,承包人可以单独取样。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可由监理人取样,也可由承包人的试验人员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取样。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试验属于自检性质的,承包人可以单独进行试验。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监理人可以单独进行试验,也可由承包人与监理人共同进行。承包人对由监理人单独进行的试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共同进行试验。约定共同进行试验的,监理人未按照约定参加试验的,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承认该试验结果。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

**. 变更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变更权

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

**.*变更程序

**.*.* 发包人提出变更

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

**.*.*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

**.*.* 变更执行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且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第**.*款〔变更估价〕约定确定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

**.*.* 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向监理人提交合理化建议说明,说明建议的内容和理由,以及实施该建议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款〔变更估价〕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方法和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因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合同工期,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并参考工程所在地的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增减工期天数。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第*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第*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协商确定有关事项。

**.*计日工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

(*)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

**.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公式中:Δ*——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签约合同价中所占的比例;

——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非招标订立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价格指数计算。实际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

(*)权重的调整

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第*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第*.*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天前支付。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计量

**.*.*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计量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 单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计量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于每月**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日至当月**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 总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按月计量支付的总价合同,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于每月**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日至当月**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可以按照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工程进度款支付

**.*.* 付款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付款周期应按照第**.*.*项〔计量周期〕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根据第**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根据第**.*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根据第**.*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根据第**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第**.*.*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总价合同按月计量支付的,承包人按照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总价合同按支付分解表支付的,承包人应按照第**.*.*项〔支付分解表〕及第**.*.*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和提交程序。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

**.*.*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支付分解表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要求

(*)支付分解表中所列的每期付款金额,应为第**.*.*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第(*)目的估算金额;

(*)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一致的,合同当事人可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修改支付分解表;

(*)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按季度编制的支付估算分解表,用于支付参考。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第*.*款〔施工进度计划〕约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签约合同价和工程量等因素对总价合同按月进行分解,编制支付分解表。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天内,将支付分解表及编制支付分解表的支持性资料报送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收到支付分解表后*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支付分解表后*天内完成审批,经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表为有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

(*)发包人逾期未完成支付分解表审批的,也未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的,则承包人提交的支付分解表视为已经获得发包人批准。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总价项目的总价构成、费用性质、计划发生时间和相应工程量等因素按月进行分解,形成支付分解表,其编制与审批参照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 验收和工程试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提前**小时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当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条件

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除发包人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

(*)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竣工验收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竣工日期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 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

对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工程试车

**.*.*试车程序

工程需要试车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的,监理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应在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合同当事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 试车中的责任

因设计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承担。

**.*.* 投料试车

如需进行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有关事项。

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 发包人需要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单位工程的,或承包人提出提前交付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且经发包人同意的,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按照第**.*款〔竣工验收〕的约定进行。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接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施工期运行

**.*.*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款〔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款〔缺陷责任期〕约定进行修复。

**.* 竣工退场

**.*.* 竣工退场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

(*)施工现场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

**.*.* 地表还原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竣工结算

**.* 竣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 竣工结算审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 甩项竣工协议

发包人要求甩项竣工的,合同当事人应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在甩项竣工协议中应明确,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竣工结算申请〕及**.*款〔竣工结算审核〕的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合同价款。

**.* 最终结清

**.*.* 最终结清申请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列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增减费用。

(*)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

**. 缺陷责任与保修

**.* 工程保修的原则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 缺陷责任期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个月。

**.*.*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 质量保证金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

(*)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原则上采用上述第(*)种方式。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原则上采用上述第(*)种方式。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发包人应按**.*款〔最终结清〕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 保修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 修复费用

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但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修复通知

在保修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复,但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并在口头通知后**小时内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

**.*.* 未能修复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出入权

在保修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出入工程现场,除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外,承包人应提前**小时通知发包人进场修复的时间。承包人进入工程现场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且不应影响发包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保安和保密等规定。

**. 违约

**.* 发包人违约

**.*.*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与工程有关的已购材料、工程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 承包人违约

**.*.*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承包人违反第*.*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合同解除后,按第*.*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采购合同权益转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天内,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天或累计超过***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 保险

**.* 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工伤保险

**.*.*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其他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持续保险

合同当事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 保险凭证

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发包人负责补足。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

**.* 通知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 索赔

**.*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 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承包人按第**.*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 争议解决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项事项另行约定。

**.*.*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 词语定义

*.*.*合同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①施工组织设计;②评标过程中的澄清等评标报告所附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文件;③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④……。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工程和设备

*.*.*.*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如:临建用地、组装用地及仓储用地等,并附用地图纸,用地图纸上应标明用地界限和坐标) 。

*.*.*.* 永久占地包括: (如:绿化占地、地面停车场占地等范围,并附用地图纸,用地图纸上应标明用地界限和坐标) 。

*.*.*.** 临时占地包括: (如:修建临时施工道路的占地范围,包括图纸中可供承包人使用的临时占地范围和发包人为实施合同需要的临时占地范围) 。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有特殊要求的填写) 。

*.*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有特殊要求的,填写相关标准规范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要求严于或高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填写相关要求) 。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有修正,指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图纸;(*)其他合同文件。

*.*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套(其中 套用于制作竣工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项目管理机构等;(*)有关的专项施工方案、二次深化设计文件、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含竣工图)、工程结算书及资料;.......;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以上第(*)部分内容的资料在 日内;

(*)以上第(*)部分内容的资料在项目计划实施前 日内;

(*)以上第(*)部分内容的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含竣工图) 套,其余资料均 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材料加电子版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以上第(*)部分内容的资料在收到后 日内;

(*)以上第(*)部分内容的资料在收到后 日内;

(*)以上第(*)部分内容的资料在收到后 日内。

*.*.*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联络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如:*天)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上述列明的地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面呈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递交并得到签收时视为送达;任何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投邮后*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以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投邮后*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任何写上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邮寄的信件及任何附有收件人已收取传真的传真报告,将视为任何有关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已根据本合同被妥善传递及发出。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项目经理委托授权代表作为接受人的,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天内,将其授权代表的姓名、授权范围和签名式样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以上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应当确保其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的,构成拒不签收。

(*)以上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

*.**交通运输

*.**.*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办理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以及取得因施工需要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交通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

*.**.*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知识产权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除非出现“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和“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以及“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这三种情形,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否则只能在《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时发包人才应予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说明:(*)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不必然导致合同价格变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已包含一定范围的风险,当然也可包含清单工程量与图纸工程量的一定偏差,但是偏差过大可能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可在此约定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如**%,即:若工程量偏差在**%内,结算时工程量和相应的综合单价均不调整;若工程量偏差超过**%,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程量和调整后的综合单价执行,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当实际施工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多**%以上时,该清单项的总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实际施工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少**%以上时,该清单项的总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具体调整办法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款。(*)如工程量偏差不调整合同价款,可按下列条款填写:承包人已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有关资料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复核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数量等,发现的错误或漏项,在招标阶段已书面向发包人提出修正要求,发包人经过复核调整后,已颁发修正后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其报价中的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在图纸未发生原则性变化的情况下,结算时不再调整。在招标阶段未提出的问题,则视为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已修正清单错误,并在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了相应的报价) 。

*.发包人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工程参建各方的关系,协调处理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办理有关设计变更、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和进度款支付凭据,审核工程结算书,等等 。

*.*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前*日内移交,满足工程开工条件 。

*.*.*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发包人将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外道路接至施工现场周边位置,并保证满足施工需要,水、电由承包人在指定接线位置装表计量、接至现场各施工地点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承包人

*.*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如:施工技术管理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和检测报告;施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竣工图(设计变更较多需重新绘制竣工图的,还包含竣工图电子文档);工程结算书及相关支撑资料;房屋使用说明书(如有,含特种设备及其它专业工程使用说明、户型示意图等);房屋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如:各 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如: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如: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如:除提供纸质文件外,还应提供相关信息电子文件及影像文件)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指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保障义务;对分包人承担的管理义务;保密义务;保证对分包人、供货商的恰当支付义务等。以下内容供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选择使用,未明确的内容由发包人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自行补充完善。要注意特别约定承包人其他义务的费用承担问题。)

*)图纸核查、补遗和深化工作: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合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承包人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前**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图中出现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情况,承包人应在该分项工程开工前**日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如:施工图纸未标明,但明显属于使用功能需要的、施工(相关)规范有要求的或明显影响美观效果的,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自行完善。

如果任何明显属于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且未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任何专业分包人的工作范围,也未在本合同中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承包人自行完成的工作范围,此类工作也应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发包人就施工场地基础情况、各类隐蔽管线和设施提供资料后,承包人应当独立尽职调查,包括向有关的市政部门、管线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或对现场详细勘查等,以获得全部真实资料。

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二次深化设计文件属于合同条款第*.*.*项约定的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项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交,由此发生的设计、施工等相关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标价)中。

*)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日内,承包人应提供细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密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发包人接到监理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各工期接点不得迟于合同工期接点规定)之日起*日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因施工组织设计变化引起的经费增减,结算时该部分价款不再调整。承包人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发包人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根据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体系,协助、要求和督促各专业承包人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体系,将各专业承包人纳入统一的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定期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制订质量通病预防及纠正措施,实现对通病的预控,进行有针对性的质量会诊、质量讲评;质量的控制包括对深化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图纸的质量控制,以及施工方案、材料设备、现场施工、工程资料的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

*)工程现场管理方面:承包人须对本合同下的整个工程负责,对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包括专业分包人、其他承包人工作或工程;并对在施工现场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

承包人应参加本工程相关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对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发包人及现场总监的决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都能遵照执行,以确保现场始终处于整洁状态;承包人制定的管理办法须经过监理人的审批。

承包人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的造价人员,每月二十五日向发包人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协调配合方面:承包人在施工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承包人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署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发包人代表签署方为有效。所有由监理人发给承包人的指示,如涉及专业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的工作或工程,承包人需及时转发,以确保监理人的指示能及时得到落实。

承包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并对区域内分包单位施工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全面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并积极主动的了解指定分包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工程细则,尤其是影响合同文件履行的有关项目,主动地要求各分包人提供施工程序及时间表,对不同单位施工矛盾的地方做出协调,主动地找出解决办法。严格程序控制和过程控制,同样使各专业承包人的专业工程质量实现“过程精品”;对各专业承包人严格质量管理,严格实行样板制、三检制和“一案三工序”,严格实行工序交接制度;最大限度地协调好各专业承包人的立体交叉作业和正确的工作衔接。

积极主动对各专业承包人进行服务与支持,协助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困难,支持其与工程相关的工作。根据各专业承包人的作业内容主次不同,合理分配现场各项资源(包括场地)和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关键施工线路得以保障。当不同专业之间交叉施工发生矛盾时,优先保证关键线路,并处理好各承包人的利益,保证总体施工时正常进行。如果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施工配合的工序、优先使用设备权等方面发生争议,则该等争议由发包人负责全权解释和解决,承包人应当服从发包人的指令。协助、检查、督促各专业承包人做好工程资料管理和竣工图、竣工资料的工作,要求竣工图、竣工资料与工程竣工同步。

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整理汇总,协调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试验及监督有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对本工程工地范围内作全面的看管、防盗窃及破坏,包括在工地内专业分包人、供应商和其他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工程等。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姓名:  ,签名式样: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天,每天不少于*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书面请假,需发包人书面认可)。如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每次罚 元整,连续*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并追究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 万元违约金并报工程业务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经理考勤方法为发包人 考勤。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承包人人员

*.*.*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次·人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次·人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分包

*.*.*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此处填写除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外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范围)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此处填写禁止分包的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上述专业工程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可自行分包,但分包人资质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分包单位确定: 。

*.*.*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原因克扣分包人工程款项,影响施工现场进度或发生农民工维权事件的,发包人在书面知会承包人未得到解决后,有权先行支付承包人克扣的分包人工程款项或农民工工资,支付款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如:从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由承包人承担照管责任。)

*.*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金额为中标价的 %,采用 形式 ;应在合同签订前 日由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

*.监理人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除应符合双方合同约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

(*) ;

(*) ;

……

*.工程质量

*.* 质量要求

*.*.*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 小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伤事故;达到安全文明工地合格要求;机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安全有效率达到***%;塔吊等起重设备、限位装置安全有效率达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优良率达到**%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要达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要达到***%等。

*.*.*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在发包人的整体协调和管理下,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 日内承包人负责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施工现场须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不得低于按工程建设项目当地建设造价管理部门规定标准,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超出当地安全文明工地规定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将根据以上有关规定中要求较严者的标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若未达到合格标准,将扣除有关费用。施工现场须符合有关文明卫生要求;承包人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工作,如本工程承包人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等问题受到发包人、军队质监机构通报或简报批评,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承包人每次处以罚金 元(在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

*)凡进入施工工地现场均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不戴安全帽、带,每发现一人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 元;屡教不改将其个人清理出场,主管人员处 元罚款;

*)凡进入施工工地现场均不得喝酒,每发现一人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 元;

*)承包人须按规定建设工地劳务人员住宿区、洗漱区、食堂、厕所等设施,并做好供水排水排污系统,保证正常使用功能;承包人应加强对劳务人员安全文明卫生教育和管理,工地现场不得随地乱倒脏物、脏水和大小便,每发现一人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 元;

*)工地现场材料、设备堆放应根据现场布局要求,整洁、整齐、规范堆放和保存;工地现场不得乱堆乱放,每发现一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 元;

*)承包人须加强对劳务人员经常性法律法规教育和正常化正规化管理,防止劳务人员之间纠纷、矛盾、打架斗殴等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 元;

*)建筑垃圾应指定区域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外运,不得乱堆乱放或久不清理,每发现一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 元;

*)安全员、电工、机械等技术组人员须持证上岗,且先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如发现有违规人员进行施工,处以 元/人每次罚款。

*)承包人并教育劳务人员应服从和配合监理人员和发包人现场管理等人员的管理,不得顶撞、辱骂、抵制监理人员和发包人现场管理等人员的管理,不得与监理人员和发包人现场管理等人员发生矛盾、纠纷或更恶劣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 元。

*.*.* 关于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开工后 日内支付 %(一般在开工后**天内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的**%,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

*.工期和进度

*.* 施工组织设计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包括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进场计划,施工管理机构及劳动力组织,冬雨季施工组织方案,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等。

*.*.*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但不得晚于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日,承包人应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批;承包人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发包人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接到监理报来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各工期接点不得迟于合同工期接点规定)后*日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之日起 日内 。

*.* 开工

*.*.*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 日内完成三通一平等工作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应在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前完成开工准备工作,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日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和(或)工期顺延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 测量放线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 日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工期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承包人施工关键线路;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不可抗力事件 。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如:“*****元/日”或“签约合同价格的*‰/日”)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如:“签约合同价格的*%”或“审定结算价款的*%”) 。

*.*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如:地质勘察过程中未发现的特殊岩层构造;意外发现的地下管道;异常的地下水位等情形)。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温度等,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当地气象部门多年的统计资料,比**年一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认定;

(*)在进行上述认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它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内予以累计) 。

*.* 提前竣工的奖励

*.*.*提前竣工的奖励: 。

*.材料与设备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样品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试验与检验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变更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变更范围除通用条款约定外,本工程变更为图纸未包含或发包人要求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内容,不含承包人在投标时因自身原因而漏报、少报、错报部分的工程内容。

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所有变更对扣除价值的影响(如有)应按本合同进行变更计价。如果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发出指令进行工程变更完全是因为:(*)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承包人自身的施工方便;(*)承包人施工措施的需要;(*)承包人的其他原因。则由于本款(*)~(*)原因引起变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签署费用变更单。

包含在总包合同范围内的暂估价材料、设备和专业分包工程认价过程中考察市场价格、编制招标文件及控制价、组织开评标等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结算时不再调整。

**.* 变更估价

**.*.*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变化在±**%(含)以内时,变更引起的清单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其中:

①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②综合单价组价原则为:消耗量可依据工程所在地现行定额相关项目及有关规定的消耗量确定;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照施工期工程所在地造价信息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按相应清单项目承包人原投标费率确定。

(*)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增减超过±**%(不含)时,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当工程量增加**%以上时,增加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以上时,减少后剩余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当*****;*.****时,*=*.**** ×**+(****.****)×**;

当*****;*.** **时,*=**×**。

式中 *——调整后的某一清单项目结算价;

**——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

**——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的确定方法:

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发包人最高投标限价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偏差超过±**%时,工程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

①当*****;**×(*–*)×(** **%)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调整;

②当**>**×(*+**%)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调整。

式中**——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发包人最高投标限价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为本合同条款第**.*.*(*)第*)款中计算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③当**>**×(*–*)×(****%)或*****;**×(*+ **%)时,不调整。

(*)对于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漏项清单项目,当工程量变更时,其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按照评标时其他有效投标人该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的结果确定。

(*)在《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提出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结算时一律不做调整。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如: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或增加收益的**%奖励承包人) 。

**.*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 (对应通用条款填写,第*种:承包人组织招标,发包人审批招标方案、中标候选人;或者第*种: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 方式确定。

本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有: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暂估专业工程、材料及设备”中分项总价达到 万元以上的。

**.*.*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 (对应通用条款填写拟采用第几种方式) 方式确定。

本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有: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暂估材料及设备”总价未达到要求招标标准的。

第*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发包人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部分或全部暂列金。暂列金是发包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

**.价格调整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是或否)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投标截止日《 省(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有上、下限的以 为准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④上述可调整价格的材料仅限钢筋、预拌混凝土。合同履行期间市场价格的确认:“钢筋及预拌混凝土”按材料实际采购期《 省(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计算,有上、下限的以 为准。

可调整价格材料和人工数量的确认:

钢筋:进场的钢筋数量必须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核实并签字认可,承包人每月**日统计上报发包人当月进场的钢筋数量,作为结算时钢筋价格调整的依据。

预拌混凝土:以经审核的承包人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中的预拌混凝土量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格调整依据,承包人每月**日统计上报当月使用混凝土数量,作为结算时混凝土价格调整的依据。

人工数量: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人工工日数量为准(如人工数量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中人工工日数量时,人工工日数量应按最高投标限价中人工含量进行调整;如人工数量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中人工工日数量时,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人工工日数量计算)。

第*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承包人在报价时对招标资料、合同图纸和现场情况等任何错误理解或自身的任何疏忽造成的错误或失误;(*)“钢筋、预拌混凝土、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在± %(不含)以内的费用变化;(*)除“钢筋、预拌混凝土”以外的材料、设备、机械等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费用变化;(*)变更洽商引起的非实体性措施费变化(即所有按费率计算的措施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人工费价格差额不计取规费;人工、材料的价格差额只计取税金。

(*)工程量清单项目投标文件中未进行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已考虑在其它项目的报价中,结算时,此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零计价。

(*)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按本章有关规定调整。

(*)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实体性措施费用(因变更洽商而发生的实体性措施费用,例如模板费、脚手架费用等)按实结算,措施项综合单价按相同相似原则,按变更单价的计算原则计取。其他措施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规费在招标时承包人已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企业自身情况计取,结算时不再调整,变更洽商不单独计算规费。

(*)材料及设备暂估价调整:主要材料和设备暂估价表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以及专业工程暂估价,按发包人给出的金额进行报价。竣工结算时,如是招标采购的,按中标价进行调整;如是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签认的价格进行调整;暂估价材料、设备用量以投标人《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的用量为准,但是消耗量超出定额规定消耗量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材料、设备暂估价价差只计取税金。

(*)工程水电费的计量与计价:施工(包括分包人为完成分包项目)所需的用水和用电、临时用电和用水由承包人自行从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接点引至施工现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此项费用,单独设表计费,收费标准按照施工所在地市政收费标准,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按月结算。

(*)本工程投标时已考虑雨季和冬季施工需采取的相关措施费用,结算时不再因此增加措施费用。

(*)工程量清单中注明需二次深化设计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清单描述报价,报价中应考虑深化设计费用、施工工艺与清单描述差异引起的费用变化,深化设计图纸需与整体建筑物相协调,经本建筑物设计单位及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设计费及施工工艺与清单描述差异引起的费用变化等各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均不做调整。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报价费率和分包合同价(不含设备费)进行结算。

(**)……。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承包人在报价时对招标资料、合同图纸和现场情况等任何错误理解或自身的任何疏忽造成的错误或失误;(*)材料、设备、机械和人工等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费用变化;(*)变更洽商引起的非实体性措施费变化(即所有按费率计算的措施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工程量清单项目投标文件中未进行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已考虑在其它项目的报价中,结算时,此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零计价。

(*)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按本章有关规定调整。

(*)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实体性措施费用(因变更洽商而发生的实体性措施费用,例如模板费、脚手架费用等)按实结算,措施项综合单价按相同相似原则,按变更单价的计算原则计取。其他措施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规费在招标时承包人已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企业自身情况计取,结算时不再调整,变更洽商不单独计算规费。

(*)材料及设备暂估价调整:主要材料和设备暂估价表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以及专业工程暂估价,按发包人给出的金额进行报价。竣工结算时,如是招标采购的,按中标价进行调整;如是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签认的价格进行调整;暂估价材料、设备用量以投标人《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的用量为准,但是消耗量超出定额规定消耗量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材料、设备暂估价价差只计取税金。

(*)工程水电费的计量与计价:施工(包括分包人为完成分包项目)所需的用水和用电、临时用电和用水由承包人自行从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接点引至施工现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此项费用,单独设表计费,收费标准按照施工所在地市政收费标准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按月结算。

(*)本工程投标时已考虑雨季和冬季施工需采取的相关措施费用,结算时不再因此增加措施费用。

(*)工程量清单中注明需二次深化设计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清单描述报价,报价中应考虑深化设计费用、施工工艺与清单描述差异引起的费用变化,深化设计图纸需与整体建筑物相协调,经本建筑物设计单位及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设计费及施工工艺与清单描述差异引起的费用变化等各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均不做调整。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报价费率和分包合同价(不含设备费)进行结算。

(**)……。

**.*.* 其他价格方式: 。

**.* 预付款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日期前 日内、收到承包人提供的预付款申请后,发包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累计拨付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达到工程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 %时,开始抵扣预付款;每次扣回金额为应付工程进度款的 %,扣完为止。但不扣除已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计量

**.*.*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每月**日为当月计量截止(不含当日)和下月起始日期(含当日)。

**.*.*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承包人应于每月**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日至当月**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 日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日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承包人应于每月**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日至当月**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 日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日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工程进度款支付

**.*.*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季、形象进度等)支付。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根据第**.*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根据第**.*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根据第**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扣减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如:承包人每月**日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如:承包人每月**日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 日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日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每月**日前支付上月核定工程款,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在上级未批复项目竣工决算之前,发包人预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超过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金额的**%;待竣工决算批复后**日内支付至审定总价的**%(采取质量保证金保函形式的除外)。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日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按结算金额的 ‰/天计,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 工程试车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如:承包人) 承担;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竣工退场

**.*.*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日内。

**.竣工结算

**.*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本工程竣工验收获得通过之日**日内,承包人应一次性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在上述结算资料提交后,发包人不再接收任何补充资料,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过程中提出需要承包人补充的资料除外。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工程变更结算价款;(*)发包人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预付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日内完成结算审核,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日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 日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接受上级单位抽查复审项目竣工结算。项目竣工结算审减率超过*%以上部分计取的审核绩效费用,由编报项目竣工结算的承包人自行负担。

**.*最终结清

**.*.*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日内。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日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 日内完成支付。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 月(一般不超过**个月)。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的工程款;

(*)其他方式: 。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保修

**.*.*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小时内。

**.违约

**.*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日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其他: 。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日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承包人违约

**.*.*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日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保险

**.*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争议解决

**.*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一、协议书附件:

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主要材料质量技术标准及品牌要求

附件**: 澄清等补充材料

附件**: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附件**:保密承诺书


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

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 年;

*.装修工程为 * 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绿化工程养护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年内,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养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具体如下:

*.* 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 灌溉与排水:根据天气,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

*.* 中耕除草: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和影响苗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应及时清除,及时清除树木周边生长的杂草,保证树木的正常生长。

*.* 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对肥料的需求,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次以上,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 保护措施:及时做到抗旱、防风、防寒。应防止养护过程中的人为践踏、碰撞和折损等影响树木生长的行为。在不影响景观条件下,可采取在周围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

*.* 草坪养护:养护期满后单纯性草坪纯洁度保持大于**%,混合草坪应达到没有影响景观的双子叶植物和与草坪不协调的本木植物的要求。

*.* 病虫害防治:是绿化养护的重要手段,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预测预报,采取措施防治。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

(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生产能力

备注

*

*

*

*

*

*

*

*

*

**

**

**

**

**

**

附件*: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

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二、现场人员

附件*: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二、现场人员

附件*: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 (大写)元(¥ )。

*.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

*.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

(承包人) :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材料、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

*

*

*

*

****: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元)

小计:

附件**:主要材料质量技术标准及品牌要求

(见第七章)

附件**:澄清等补充材料

附件**: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军队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军队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双方的责任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军队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违约责任

*.*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盖单位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建设单位名称) :

我方参加的编号为 的工程施工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军事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相关技术文件等涉军涉密文件资料专人管理、专盘存储、专室专柜存放,不擅自复制、扩散;

三、不在联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涉军敏感信息;

四、不通过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国际互联网等渠道传递涉军涉密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五、未经军队批准,不对合作项目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功能用途等涉密信息;

六、未经发包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将承担的涉密项目作为业绩成果宣传;

七、对可能接触军事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项目结束后,对相关涉军秘密载体进行清理,全部移交军队单位,不作留存;

九、我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部队保密规定,落实封闭施工现场、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办理进出场地证件等安全保密规定;

十、不违反国家和军队的其他保密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 纸(另册)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人根据各自投标文件可细化目录)

一、投标函及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保密承诺书

二、资信标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授权委托书

(六)联合体协议书

(七)投标保证金

(八)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九)近年财务状况表

(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十一)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十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三)其他信誉资料

三、技术标

(十四)施工组织设计

(十五)项目管理机构

(十六)拟分包计划表

四、商务标

(十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建设单位名称)

经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确认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我方承诺投标报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价格低于投标报价的,以修正价格作为中标价;高于投标报价的,以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生产措施费***¥: 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不含税)合计金额***¥: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合计金额***¥: 元,

招标文件给定的材料设备暂估价(不含税)合计金额***¥: 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投标人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建筑面积

质量标准

工期

(日历天)

总价金额

小写金额: 元;大写: 元

其中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

.......

.......

.......

.......

.......

.......

二、措施项目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三、其他项目

*、暂列金

*、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四、规费

五、税金

对招标文件的确认和意见

报价中未包含内容及要求发包人配合条件

备注:

此表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得擅自增减内容,不许总体优惠和总体计取风险。

(三)保密承诺书

(建设单位名称) :

我方参加的编号为 的工程施工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军事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等涉军涉密文件资料专人管理、专盘存储、专室专柜存放,不擅自复制、扩散;

三、不在联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涉军敏感信息;

四、不通过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国际互联网等渠道传递涉军涉密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五、未经军队批准,不对合作项目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功能用途等涉密信息;

六、未经招标(发包)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将承担的涉密项目作为业绩成果宣传;

七、对可能接触军事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项目结束后,对相关涉军秘密载体进行清理,全部移交军队单位,不作留存;

九、我单位如中标,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部队保密规定,落实封闭施工现场、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办理进出场地证件等安全保密规定;

十、不违反国家和军队的其他保密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资信标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粘贴处


(五)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同志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排水沟整修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为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粘贴处

(六)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 工

账号

经营范围

体系认证

情 况

说明:通过的认证体系、通过时间及运行状况

备 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的各种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八)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完整的务会计报表。。

注: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表需按投标文件中审计报告对应年份提供。

(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类别

序号

发生时间

情况简介

证明材料索引

诉

讼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备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

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十)其他信誉材料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三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军队工程建设、采购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定义的范围填写。

*、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申请人在施工程和近三年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原因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近三年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序号

发生时间

简要情况说明

证明材料索引

(*)在施工程以及近三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序号

工程名称

履约情况说明

证明材料索引

*、信誉。提供近三年获得过的守合同重信用等证书复印件。

*、信用。提供近三年获得的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其他。

(*)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备注:投标人应当依据自身存在的以下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十一)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形式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提供必要的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三、技术标

(十二)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冬期和雨期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则在任何情况下,“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涉及人员姓名、简历、公司名称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积

(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十三)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缴纳


*.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

投标人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职 务

学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养老保险缴纳编号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身份证号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

开、竣工

日期

建设规模等工程概况说明

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注: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缴纳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能体现其本人的)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单)复印件以及业主的证明等证明文件。


*.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需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参加的项目,要求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能体现其本人的)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单)以及业主的证明等证明文件,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岗位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职 务

学历

养老保险缴纳编号

拟在本工程任职

身份证号

工作年限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担任该职务下的同类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

开、竣工

日期

建设规模等工程概况说明

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承诺书

承诺书

.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并承诺

*.企业和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在投标活动中不存在弄虚作假、行贿行为;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保守军事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条和《军队工程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相互串通投标的任一行为。

……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四、商务标

(十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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