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10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09-10 00:00:00
四川/甘孜-2026-09-10 00:00:00
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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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天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号
被投诉人:甘孜职业学院
地址: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南磨大道*号
被投诉人: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甘孜职业学院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以投诉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承诺函”为由判定投诉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但投诉人已在《服务应答表》及《售后服务方案》中针对该项要求作出了完整、明确的实质性响应,且均加盖了公章。评审委员会未依法履行澄清、说明程序,直接判定投诉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评审程序违法,侵害了投诉人依法参与公平竞争的权利。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以“未提供承诺函”这一形式要件为由判定投诉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属于以形式审查代替实质审查,评审标准适用错误,背离了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和“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甘孜州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