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6-09-10 00:00:00
某部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更正公告(*****************)(第*包)
某部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 更正公告
(*****************)
- 项目名称:某部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
- 项目编号:*****************
-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原意向公开公告中的
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表中的备注栏中:主要功能或目标:维护院区秩序,各出入口警戒值班,院区巡逻,停车场管理,保护医院财产安全
需满足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报价不违反国家关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应着装统一,仪表整洁、文明值班、礼貌待人、服务周全。担负各重要点位**小时安全值班,严格遵守医院有关安全、消防和物资出门查验等制度。
更正为:
清除备注栏中的内容。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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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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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某部购买*年物业安保服务,聘用物业、安保等人员,主要担负单位物业服务、安保等保障任务。服务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预算金额为***万元/年,服务期限为*年,共计***万元。 聘用人员不少于**人,服务保障*个区域。详见附件。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维护院区安全、卫生秩序,各出入口警戒值班,院区巡逻,停车场管理,保护院内财产安全 安保、应急处置、清洁卫生保障等服务,详见附件。 需满足的要求: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合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企业包含港澳台)。 (三)供应商须持有本公司有效期内的《物业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 (四)投标人具有*年类似大型综合物业实际管理经验(大型综合物业指:党政机关、院校、部队、大型国企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地域)和综合物业管理业绩(业绩包含保洁、绿化、安保、维修、设备保养等服务)。(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在近*年内经营的物业公司未发生安全事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资质范围内业务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未列入军队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 |
拟聘用物业经理*人、绿化人员*人、保洁人员*人、工程维修人员*人;保安队长*人,保安员**人。 |
*** |
- 其他内容不变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