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承财采罚决字〔2026〕9号)
2026-09-09
河北/承德 质疑投诉
承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承财采罚决字〔2026〕9号)
河北/承德-2026-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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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承财采罚决字〔****〕*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华安路西侧(中医院南侧)
二、基本情况
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开展的承德市体育局****年承德市体育惠民工程体育公园提质扩容项目在谈判文件中另行增设没有法律依据的供应商资格审核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冀财规〔****〕*号)中《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条较轻裁量幅度。
四、处罚结果
警告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