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8-25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处罚决定书文号:开财采决〔****〕*号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开平市殡仪馆****年殡葬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开平市殡仪馆****年殡葬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开平市殡仪馆****年殡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东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祥苑新村*号首层之三(信息申报制)(住改商)
四、基本情况
广东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开平市殡仪馆****年殡葬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开平市殡仪馆****年殡葬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开平市殡仪馆****年殡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与采购人开平市殡仪馆串通,在采购文件设置指向特定供应商的商务条款作为评审因素,指定江门市蓬江区群华工艺厂有限公司、江门万福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开平市得艺石材有限公司中标,属于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五、处理结果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号)第九条的规定,该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广东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贰拾伍万元(小写:¥******元)的罚款;*.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行政处罚。
开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