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2026-09-08 00:00:00
关于新疆阿勒泰地区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阿勒泰地质大队:
你单位报送的《新疆阿勒泰地区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疆阿勒泰地区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资源潜力调查评价项目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青河县,行政区划隶属阿勒泰地区管辖。包括*个重点调查区,①布尔津县冲乎尔—阿勒泰市大喀拉苏一带高纯石英重点调查区:Ⅰ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Ⅱ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Ⅲ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Ⅳ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Ⅴ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Ⅵ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Ⅶ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②富蕴县库卫一带高纯石英重点调查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③青河县幸福村一带高纯石英重点调查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工作区总面积***.*****。建设性质为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地质路线测量***.**平方千米、*:*万地质草测**平方千米、槽探****立方米、钻探****米/**孔、采样测试等。辅助工程为设置钻台**个、泥浆池**座(各***)、沉砂池**座(各***)、临时堆土区、物料堆放区等;工作人员租用勘查区东侧*.***处海那尔村闲置民房作为办公、生活用房。配备柴油发电机,柴油按需就近配送,探矿区不设置储油罐体、临时探矿营地与机械设备维修点;勘探区配置移动式环保厕所。
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二、根据新疆建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阿勒泰地区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地质勘查项目任务书》(项目编号:*************)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阿勒泰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年)》及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优化勘探方案,缩短施工时间,全线采用彩条旗划定施工红线,严禁扩大勘探用地范围;钻孔、探槽、临时道路等优先选择植被稀疏地带,避开密集草本与野生动物通道;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禁止随意变道,减少碾压地表植被及土壤,防止水土流失。本项目勘查区范围局部与阿勒泰市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阿勒泰市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布尔津县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富蕴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存在空间重叠,所有钻孔、探槽、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工程扰动区域均布置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外,施工全过程禁止进入、严禁越界施工。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踩踏野生植被,严禁采集、挖掘野生植物、捕猎野生动物。开挖土方应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分区堆放、分层回填”措施。分段施工,减少裸露面积;大风天气禁止作业,以免造成土壤风蚀影响。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单独分区堆放,顶部设排水坡,全覆盖防尘网,设置围挡,堆土场、泥浆池周边设置截水沟、挡土埂,防止水土流失。勘探结束后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等要求及时对探槽进行回填、钻孔进行封孔,拆除所有临时设施,撤离施工设备,完成场地清理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将剥离表土回填作业区,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利用表层弃土进行平整场地,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全部采用湿式钻进,从源头降低钻孔粉尘;探槽开挖、土方转运洒水降尘,干燥大风天气加密洒水频次;所有堆土、岩芯、砂石全覆盖高密度防尘网;划定固定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往复碾压起尘,运输车辆使用达标柴油,并限速、限载、限高,密闭篷布遮盖,严禁沿途抛撒渣土。加强机械设备及车辆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造成柴油不完全燃烧;严禁焚烧垃圾、废油料、塑料等杂物。勘探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钻探配套防渗泥浆池,每座泥浆池铺设厚度≥***防渗土工布/****膜,防渗等效*.**黏土,渗透系数*≤*×******/*;钻井泥浆经泥浆池沉淀后上清液部分回用于钻孔,剩余上清液部分用于勘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钻孔避开含水层,若出现涌水采用沉砂池(防渗措施****膜)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若钻孔揭露不同含水层时采用套管将不同含水层相互分隔,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孔,同时严格要求套管下入深度,有效控制泥浆在地层中的漏失,避免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工作人员租用海那尔村闲置民房作为生活营地,生活营地内生活污水排入新建的*座防渗化粪池(****)进行收集,野外勘查期间生活污水配套移动式环保厕所(自带***防渗污水箱)收集,生活污水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采用吸污罐车定期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音降噪等措施,禁止夜间(**:***次日**:**)施工。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护保养。勘探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中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挖前剥离表层土单独覆盖,槽探、钻探完工后分层回填,全部用于土地平整复土,无外排弃方;钻井岩屑及泥浆池底泥自然干化后就地用于封井或送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垃圾袋集中收集后,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机械设备、车辆在就近维修点进行维护保养,不设维修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中相关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暴雨及大风天气暂停钻探、槽探及油料、泥浆相关作业。制定专项应急防范措施,配备齐全应急物资,加强日常管理及安全检查,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勒泰市分局、布尔津县分局、富蕴县分局、青河县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次环评仅对勘查内容进行评价,不涉及采矿内容,建设单位在进行采矿前需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严禁“以探代采”。项目样品测试分析工作内容不属于本次环评内容。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报送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勒泰市分局、布尔津县分局、富蕴县分局、青河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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