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企业资质证书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信用情况: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或网页截图,打印页或网页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无行贿犯罪承诺。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前,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综合开发或住宅开发类项目的方案设计。 *.本项目所要求的企业及人员证书均应为合法有效的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