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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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采购公告
- 发布机构 广陵区李典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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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时效
- 名称 李典镇稻虾共作绿色生态农业项目招标公告
李典镇稻虾共作绿色生态农业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李典镇稻虾共作绿色生态农业项目,项目招标人为扬州滨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伏固村、田桥村、黄桥村、李典村、小乾村。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亩,主要建设水稻种植区、小龙虾养殖区,种植绿色有机水稻、养殖小龙虾,实现“稻虾共作”,配套建设水利工程、田间道路、供配电系统、智能监控系统、智能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等。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要求:***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个标段,标段名称:李典镇稻虾共作绿色生态农业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满足以下要求:*、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近三年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三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年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滨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悦来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郭靖宇***********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