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关于阜阳市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9
安徽/阜阳 质疑投诉
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关于阜阳市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阜阳-2026-09-09 00:00:00
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关于阜阳市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颍州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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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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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京廷政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号宝龙城市广场写字楼****室

被投诉人: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号天马朝阳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组织的“阜阳市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相关事宜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的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出具的《质疑答复书》内容缺失核心要素,未援引与争议事项匹配的法律依据,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法定要求。投诉事项*:评审专家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未按招标文件标准独立评审,未就文件歧义向采购人确认,违背法定评审职责擅自增设认定标准,对投诉人提交的类似业绩认定错误,评审结果失真,损害合法权益。本机关予以受理,现已依法调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对成立部分依法另行处理,成立部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不成立,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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