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9-0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永勤乡上熙现代农业产业园速冻制冷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思帆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和平小区*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被投诉人*:拜泉县永勤乡人民政府
地址:拜泉县永勤乡乡直
相关供应商:廊坊永创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南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永勤乡上熙现代农业产业园速冻制冷设备(项目编号:[******]**[**]********)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供应商廊坊永创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及虚假承诺。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二)投诉事项*:供应商廊坊永创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及虚假承诺。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三)投诉事项*:供应商廊坊永创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及虚假承诺。产品型号没有如实填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属于投标无效。
(四)投诉事项*:评审专家评审不公平、公正,具有倾向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公平、公正原则,让供应商高价中标。
(五)投诉事项*:廊坊永创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黑龙江比泽尔冷冻设备有限公司,武汉卡珀尔包装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在本项目中有串标,围标行为,属于无效投标。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针对投诉事项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驳回投诉及相关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