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姑镇白雾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2026-09-09
云南/曲靖 招标采购
娜姑镇白雾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云南/曲靖-2026-09-09 00:00:00
云南/曲靖-2026-09-09 00:00:00
娜姑镇白雾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娜姑镇白雾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娜姑镇白雾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约***万元************************************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会泽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备注: |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请投标申请人于 **** 年*月*日至 **** 年*月**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会泽通靖琅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石瑞杰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会泽驰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郑云 |
| 经办人: | 尹兴平 |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娜姑镇白雾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会泽县*号开标厅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总面宽**.**米、总进深**.**米,为单檐硬山顶穿斗式土木结构,地上两层(局部一层),在现状整修基础上,进行活化利用功能布局,划分为三大区域:售卖展示区、青年旅社区、音乐鉴赏及文化讲堂区,所有新增构 件均为可逆设计,确保活化利用结束后可完整恢复文物原貌。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并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投标施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②本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