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2026-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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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年度余泥、淤泥运输处置服务(第二次)资格后审工作已经结束,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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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不通过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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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万豪运输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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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骏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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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先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委会山顶村原平汉石坑石场旧址
招标人名称: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年度余泥、淤泥运输处置服务(第二次)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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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单价(元/吨)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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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万豪运输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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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骏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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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先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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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委会山顶村原平汉石坑石场旧址
招标人名称: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