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6-09-04 00:00:00
漳州市财政局对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现代财政治理新要求,聚焦政府采购监管痛点难点,打破传统监管模式束缚,以力量整合、机制创新、靶向施策为抓手,全力破解监管薄弱环节,推动政府采购领域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高效化。
一是打破层级壁垒,整合监管力量。摒弃以往分散检查模式,创新推行“市本级+县区”专业力量整合机制,由市财政局牵头统筹,从市本级及**个县区、*个开发区财政部门,遴选精通政策法规、实操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建跨区域联合检查专班,实现专业力量全域统筹、优势互补。严格落实“统一指导、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研判”工作机制,彻底解决以往检查中专业力量不足、监管标准不一、问题发现不深等突出问题,让集中检查行动更规范、更高效、更具针对性。
二是聚焦突出问题、健全协同机制,精准补齐治理短板。对照高质量监管要求,我市政府采购仍存在薄弱环节:跨部门协同监管尚未常态化,隐蔽性违规行为监管难度加大,部分采购人重执行、轻内控,需求编制、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存在漏洞。对此,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线索移送机制,推动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监管格局,切实前移风险防控关口,提升监管震慑力与有效性。
三是夯实内控基础,压实主体责任。实施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强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实操指导,提升采购人专业能力。指导有关单位完善内部采购内控体系,健全需求编制、采购执行、履约验收全流程管理制度,把主体责任落到采购各环节,推动从“重执行”向“重规范、重内控”转变,筑牢政府采购内部管理防线。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政府采购监管创新,不断优化监管模式、完善协同机制、夯实内控基础,以高效能监管规范政府采购秩序,助力打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漳州市财政局对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现代财政治理新要求,聚焦政府采购监管痛点难点,打破传统监管模式束缚,以力量整合、机制创新、靶向施策为抓手,全力破解监管薄弱环节,推动政府采购领域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高效化。
一是打破层级壁垒,整合监管力量。摒弃以往分散检查模式,创新推行“市本级+县区”专业力量整合机制,由市财政局牵头统筹,从市本级及**个县区、*个开发区财政部门,遴选精通政策法规、实操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建跨区域联合检查专班,实现专业力量全域统筹、优势互补。严格落实“统一指导、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研判”工作机制,彻底解决以往检查中专业力量不足、监管标准不一、问题发现不深等突出问题,让集中检查行动更规范、更高效、更具针对性。
二是聚焦突出问题、健全协同机制,精准补齐治理短板。对照高质量监管要求,我市政府采购仍存在薄弱环节:跨部门协同监管尚未常态化,隐蔽性违规行为监管难度加大,部分采购人重执行、轻内控,需求编制、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存在漏洞。对此,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线索移送机制,推动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监管格局,切实前移风险防控关口,提升监管震慑力与有效性。
三是夯实内控基础,压实主体责任。实施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强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实操指导,提升采购人专业能力。指导有关单位完善内部采购内控体系,健全需求编制、采购执行、履约验收全流程管理制度,把主体责任落到采购各环节,推动从“重执行”向“重规范、重内控”转变,筑牢政府采购内部管理防线。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政府采购监管创新,不断优化监管模式、完善协同机制、夯实内控基础,以高效能监管规范政府采购秩序,助力打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