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区域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08
四川/广安 招标采购
岳池县区域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广安-2026-09-08 00:00:00

岳池县区域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磋商邀请

四川雯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委托,拟对岳池县区域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岳池县区域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人: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雯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二、资金情况及政策落实

资金来源:省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本项目专门 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利用,根据《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年)》(川办发〔****〕*号)关于“推动市(州)、县(市、区)落实省级体系规划要求、编制地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的工作部署,以及《岳池县曲艺文化保护传承特色区域试点建设方案》(岳府办函〔****〕*号)关于“强化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和利用顶层设计,编制区域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的明确要求,结合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需对岳池县区域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涉及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内容。本项目为*个采购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活动的供应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网络获取磋商文件的,须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仅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盖章后扫描一并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号码:*********@**.***)。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本章附件格式。获取地址:广安市岳池县银城东路上段九棠郡成果社区三楼联系电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邮寄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递交响应文件者须为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场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现场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年*月***:*****:**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址:广安市岳池县银城东路上段九棠郡成果社区三楼。

十二、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岳池县九龙街道新凤路*号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雯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华康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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