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李渡新区聚业大道11号恒大山水城车库负3-214停车用房
2026-09-08
重庆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涪陵区李渡新区聚业大道11号恒大山水城车库负3-214停车用房
重庆-2026-09-08 00:00:00
涪陵区李渡新区聚业大道**号恒大山水城车库负*****停车用房
信息时间:**********
字号: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未能联系上被执行人已发短信告知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年******:**起至****年******:**止(即**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涪陵区李渡新区聚业大道**号恒大山水城车库负*****停车用房

本次拍卖范围为车位房地产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包含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不包含动产、相应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位于涪陵区李渡新区聚业大道**号恒大山水城车库;权证号为渝(****)涪陵区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房屋用途停车用房土地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日。标的物位于负*层,有查封、无抵押,有行政限制变更(行政限制来文单位为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空置。

特别说明:

*)据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标的物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拍卖标的物车位管理费为**元****元/月不等,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物业管理处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欠费金额,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欠缴的物业费大修基金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

*标的物仅办理大证,权证编号为渝(****)涪陵区不动产权第*********号,本次拍卖对象未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提请各位竞买人注意,过户时若办理分证,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更多详情请参考附件“评估报告”。

*)竞买人资格条件: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建筑区域内,规定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竞买人需遵守该规定。本次拍卖仅限于“恒大山水城”小区业主且未在本小区购买过车位的业主方有资格参与竞买,一户仅能购买一个车位。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竞得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法院提交产权证明文件及未购买车位的证明方能确认其买受人身份,因未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无法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安排。联系电话:************,看样咨询:***********潘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日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办理委托事项。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联系。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涪陵实验路分理处;账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公告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内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责任自负。

十一、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技术咨询电话:************转*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


详情请见原网站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