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对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数字化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8
湖北/恩施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对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数字化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恩施-2026-09-08 00:00:00
湖北/恩施-2026-09-08 00:00:00
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对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数字化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恩施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数字化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优凯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福来路**号*幢****
被投诉人:(*)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恩施市龙凤镇伍家湾;恩施市金桂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恩施州烨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高乐山镇晨光开发区赵家湾巷**号
三、基本情况
受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委托,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数字化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告”(项目编号:******************)。****年*月**日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月**日正式受理。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专家以“投标函中授权代表未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中委托代理人未签字”为由,认定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属于事实认定错误、评审程序违法,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恩施州烨铭科技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分为满分。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无效,本项目评审专家意见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恩施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