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77号)
2026-09-08
河南/郑州 质疑投诉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77号)
河南/郑州-2026-09-0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郑州-2026-09-08 00:00:00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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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档案馆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尧光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冉屯路**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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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被投诉人以“超采购文件质疑期限”驳回,属于法律适用错误。*.评审过程评分尺度不一,低价供应商非价格项得分异常偏低,评分标准缺乏量化约束,自由裁量空间过大,评审专家滥用自由裁量权,被投诉人拒绝公开评分明细,无法证明评审合规性。*.采购需求未依法履行市场调研与专家论证程序,参数设置缺乏必要性与合理性。*.存在串通投标、内定中标结果的重大嫌疑,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与中标产品供应商存在不当关联与廉政风险。*.档案消毒柜制造商未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以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关于招标文件的部分以及投诉事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投诉事项*关于评审的部分以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已在本项目其他投诉中确认中标供应商中标无效,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河南省财政厅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