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已由开远市发展改革委备案通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招标人为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属于搬迁入园项目,拟建地为开远市小龙潭镇小龙潭化工园区,位于开远市小龙潭镇北*公里处。项目占地面积约****亩,概算总投资为**.**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煤输送、原料煤预处理、气化、变换、净化、压缩、氨合成、尿素、硝酸、硝酸铵、高塔水溶肥、空分、一般固废堆场、硫回收、供排水、供配电、污水处理、边坡、围墙、总图运输、公用工程等装置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本次招标暂估保险费的投保计算基数为******.**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暂估为******.**万元、建筑工程费用暂估为*****.**万元。具体项目类型详见第六章保险投保清单。
*.*工程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小龙潭镇小龙潭化工园区。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赔偿限额及免赔约定(投标单位赔偿方案可以优于本条款约定。)
*.*.*赔偿限额:
*.*.*.*物质损失部分:特种风险赔偿限额:地震*建筑、安装工程物质损失的**%。
*.*.*.*第三者责任部分:(*)累计赔偿限额****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万元。
注:自然灾害特种风险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的***%。
*.*.*免赔约定
*.*.*.*物质损失部分
(*)由于地震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万元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
(*)由于暴雨、暴风、洪水、滑坡、塌方、泥石流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万元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
(*)由于试车风险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万元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
(*)由于盗窃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元或损失金额的*%。
(*)其他保险责任事故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万元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
注: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如同一事故损失适用上述数个免赔规定,只扣除一个免赔额,且以高者为准。
*.*.*.*第三者责任部分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元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
(*)人身伤亡:无免赔。
★*.*招标范围:承保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承保以承保人经金融监管局审核并备案的最新《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所有内容。
*.*.*附加条款:
(*)赔偿基础特别约定条款
(*)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 (**个月)
(*)合同期自动延期条款 (**天)
(*)业主提供的材料或设备条款
(*)场外装配扩展条款
(*)安装试车条款
(*)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
(*)测试、重新测试、试验条款
(*)电气设备损坏条款
(**)错误和遗漏条款
(**)违反条件条款
(**)不受控制条款
(**)不失效条款
(**)施工变更条款
(**)自动恢复保额条款
(**)交叉责任条款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
(**)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工地访问条款
(**)重大过失条款
(**)停工损失扩展条款
(**)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
(**)地面下陷条款
(**)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
(**)滑坡责任特别条款
(**)沉降备忘录条款
(**)社会活动责任条款
(**)内陆运输扩展条款
(**)盗窃险条款
(**)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
(**)铺设管道、电缆特别条款
(**)预防措施条款
(**)地下文物责任扩展条款
(**)清理费用扩展条款
(**)专业费用特别条款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灭火费用条款
(**)急救费用条款
(**)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
(**)试车期电力意外中断条款
(**)自燃、鼠咬、虫蛀扩展条款
*.*.*负责承保以下特别约定(投标单位赔偿方案可以优于本条款约定。):
*.条款效力优先约定
本合同项下所有保险相关文件所载的特别约定、附加条款及基本条款,内容存在冲突的,均以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条款为准。投标人备案的标准保险条款及其他保险文件内容,如减损本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权益,一律无效。
*.变更和优化约定
被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自动列入保险财产范围。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这些工程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但由于工程变更设计而产生的废置工程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因变更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量造成保险金额的变化,按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赔偿基础特别约定
对于本保险物质损失部分的赔偿,不论以修理、修复或重置的方式,保险人同意赔偿受损财产部分恢复至受损前状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建筑费用、安装费用、运输费用和必须的税费等),但赔偿费用最高不超过该部分财产保险金额的***%。
*.足额支付赔款特别约定
保险单明细表内列明的保险金额是以项目合同签约价确定,保险人应视为整个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已进行足额投保,出险时保险人必须足额进行赔付。保险人不得以工程未决算,工程实际造价无法确定,被保险人有可能不足额投保为理由,延缓处理保险赔案、拖延支付赔款、扣留赔款或进行比例赔付。
*.预付赔款特别约定
保险标的因保险责任事故导致损坏或灭失,如责任基本明确但短时间内未能结案,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应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预付赔款书面申请及初步损失证明材料之日起**日内,先行支付初步核损赔偿金额的**%给被保险人,且初步核损金额不得低于被保险人报损金额的**%。预付赔款在最终赔款中多退少补,不视为保险人对保险责任或赔偿金额的最终认定。
*.临时设施及主体工程偿付原则的特别约定
工程的专用施工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和其它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临时住所均为本保险标的,并视为足额投保,不因明细未单独明确而免除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出险后按其重置价值进行赔偿理算。
*.周转性材料和模板赔偿处理约定
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等属于周转性材料,对一次性使用周转性材料和异性模板,如未使用前发生损失,则按照其重置价值赔偿;如使用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则按照其剩余使用价值进行赔偿,最低赔偿金额不低于其重置价值的**%;对重复使用的周转性材料和标准模板,则计算其摊销价值的方式和次数,扣除已经摊销部分后进行赔偿,但对于该部分标的赔偿不低于其重置价值的**%。
*.第三方造成事故赔偿约定
如第三方原因造成本保险项下保险事故,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在告知合理修复方案的前提下,可先行修复,并按照本项目保险单之规定给予赔付,但被保险人应将对第三方追偿之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
*.明确索赔材料特别约定
(*)保险人应在不影响事故致损原因的判定、受损部分数量的认定和对应单价的核定基础上,尽可能简化索赔资料的构成。
(*)涉及自然灾害的案件时,已在公共媒体进行过公开报道的,可不提供气象证明、水文证明等。
**.第三者责任事故处理特别约定
若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参与事故调解时,保险人应派人积极参与事故调解,如果保险人不能派人参与,则应及时对事故的处理给出积极的书面处理意见。如果保险人不提供书面处理意见,则不得对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的合理的赔偿协议和协调结果提出异议。如果因为涉密的原因导致保险人无法参与事故调解,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赔付,并且不得以证明材料不足为借口拒赔。
如在处理过程中聘请相关权威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鉴定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如在处理过程中经由当地政府或村委会参与协调事故,最终的保险赔偿金额以当地政府或村委会协调且被保险人与第三方共同确认的金额为准。
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并对被保险人经济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确定后,被保险人有权选择如下赔偿处理方式:(*)由被保险人首先向第三者进行赔偿,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证据后将保险赔款赔付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书面要求保险人直接对第三者进行赔偿。
**.及时查勘约定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直接或者通过保险经纪公司以约定方式向保险人报案的,视同已向保险人报案。被保险人报案时申报的预估损失金额超过人民币 ** 万元(含)的,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必须在 ** 小时之内安派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查勘,确定损失;保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和/或承诺时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到达保险事故第一现场进行查勘,或因事故现场抢险的需要,被保险人无需事先同保险公司协商即可着手抢救、处理、修理或恢复,保险人不得因此拒绝赔偿、减少赔偿或加重被保险人的举证责任。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之外另行承担。保险人未按本条约定时限到达现场查勘,视为保险人认可被保险人报案所载明的出险事实、损失原因及损失范围;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合理取得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损失照片、影像资料或文字记载。保险人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被保险人已尽合理努力仍无法提供的,保险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赔偿或拖延理赔。
**.清除滑坡或坍塌土石方费用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列入清理残骸费用中计算,而滑坡或塌陷造成工程地区重新开挖的费用在不超过原开挖费用*.*倍的范围内负责赔偿。
**.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采购的材料物资等到达工地指定地点或仓库后的卸车、仓储以及从仓库到施工现场的二次运输及存储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
**.损失理算人特别约定
若本工程出险时双方对于事故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或报损金额超过**万元时,保险合同双方同意聘请由甲方或保险经纪人指定的公估公司协助认定损失责任和金额,委托公估人的所有费用由保险人负担。
投标人未按约定时限或未经甲方同意聘请公估公司的,相关公估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公估机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甲方额外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如选定的保险公估公司不在保险人的公估名单中,将依据保险人*类公估公司标准计算公估费。
**.保险单保障期限以载明的保险期限为准,保险人不得以甲方未缴纳保费为由拒绝承担保障责任。甲方则应按照双方关于保费缴纳的约定承担支付义务。
**.争议处理约定
本条与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并适用,不再另行约定管辖法院。
**.现场处理约定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则保险人应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第一现场拍照和录像作为索赔依据。如事故涉及公安、交警、消防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对应部门报案。
**.交叉事故赔偿处理约定
在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内,如所保工程项目与其他工程项目之间发生交叉事故(指可能存在的事故责任交叉、或损失标的物属性交叉、或管理职责交叉等事故类型),处理原则如下:
(*)因其他在建项目施工导致本保险单所保工程项目发生损失的,按第三方引起的工程损失事故予以处理,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予以赔偿后,并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因本项目保险单所保工程项目造成其它在建或运营项目发生损失并面临第三方索赔的,则按第三者责任事故予以处理。
(*)若无法明确责任方,或不同保险合同段之间的交叉事故,则视为意外事故,无论能否向第三方进行追偿,本项目保险单均负责赔付本项目保险保障范围内的损失。
(**)被保险人包括:
①业主:
②总承包方:
③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项目工程承包商、分包商、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方、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全过程审计单位,投标人及其他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单位;
④融资方(如有)。
注:上述各方以各自保险利益为限。
注:本项目提及的扩展条款附加保险费在保险费率中综合考虑报价,出保险单时不做额外收费。
★*.*保险期限:本项目保险期限自被保险合同签订之时起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保险期限截止时,工程尚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建设期保险期限将按照扩展条款"保险期间自动延长条款"自动顺延**日历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保险费用。如前述保险期限结束时,工程仍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还需延长保险期限的,投保人应提前**天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并提供剩余工程量证明材料,按日比例一次性缴纳相应的保费(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剩余工程量保险金额×原保险费率×延期天数/原保险期限天数)。注:本项目建筑、安装期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调试、试车和试运行期、验收等阶段。
★*、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注:若为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总、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保险机构)》。
(*)投标人应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该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唯一授权。
注:若为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许可证并加盖公章;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总、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提供总公司书面(唯一)授权文件。
*.*偿付能力:****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投标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风险综合评级在*类及以上;并提供偿付能力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供偿付能力报告。
注: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最终以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递交评标委员会为准。
*.*业绩要求:投标人****年至今承保过(已完成或履约中)不少于*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过或主保保险金额不少于**亿元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保单)。
注: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可仅提供封面、盖章页等关键页,但必须能够清晰判别合同签订时间、承保内容、保险金额等关键信息,若不能判别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若为总公司投标的则应提供总公司业绩证明材料,分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若为省级分公司投标的则应提供省级分公司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总公司或其他省级分公司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年的,须提供财务真实性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至少包括财务基本状况)。
注:审计报告需符合“财办〔****〕**号”及“财会〔****〕**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将结果提交评委会评审。
注:网站查询结果最终以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递交评标委员会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号)办公楼***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会员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力
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安定
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购买。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楼开标一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楼开标*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小龙潭镇小龙潭化工园区
联 系 人:李念、杨承毕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号
联 系 人:保瑞华、吴泰霖、崔琳、许淑淇、刘心田、王丹阳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