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万安镇山台庵公益性生态农民公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8-21
福建/三明 审批|立项|规划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万安镇山台庵公益性生态农民公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三明-2026-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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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万安镇山台庵公益性生态农民公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将发改审批〔****〕**号
来源:将乐发改局
时间:********** **:**
将乐县万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万安镇山台庵公益性生态农民公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万政〔****〕**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将乐县万安镇山台庵公益性生态农民公墓园项目(项目代码:************************)建设,为了解决人口集中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杜绝乱埋乱葬,建立农村公益性古墓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万安镇万安村。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万安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设有公益性生态安葬墓穴***个和树葬区、草葬区等,墓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个,管理用房*栋,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排水、排水沟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和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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