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智慧停车场项目-滨江路停车场改造子项目澄清更正公告(第一次)网上补遗
2026-09-08
四川/眉山 变更澄清
眉山市彭山区智慧停车场项目-滨江路停车场改造子项目澄清更正公告(第一次)网上补遗
四川/眉山-2026-09-08 00:00:00
四川/眉山-2026-09-08 00:00:00
眉山市彭山区智慧停车场项目*滨江路停车场改造子项目澄清更正公告(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 *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 机电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一人一职不可兼职,均需提供以下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个月的可少于*个月,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人员提供至少*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更正为:其他要求: *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机电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一人一职不可兼职,均需提供以下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个月的可少于*个月,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人员提供至少*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更正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 ** %。(*)履约担保的形式和时间:(因字数限制,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建设资金拨付更正为:具体支付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其他要求 ☑(*)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出具《拟派人员一致承诺》(格式附后),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更正为: ☑(*)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出具《拟派人员一致承诺》(格式自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五、原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付款周期更正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签订合同**日內支付合同金额的**%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经审计后付至审计金额(发、承包双方同意以审计机构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 **%,剩余的 *%作为本项目工程质保金,(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号文,承包人可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之一替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采用上述方式之一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则不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①承包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替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据实结算无息退还;②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之一替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在缺陷责任期期间见索即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替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相应的凭证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金额的***%。 如果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发、承包双方同意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初步结算依据,初步结算后若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复审则结算价格最终以复审金额为准,根据复审结果若发包人超付的,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 日内返还超付的工程款。(注:若巡视巡察、国家审计、财政检查等监督发现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有误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按监督结果进行整改,发包人超付工程款的,承包人予以退回。 )
六、原招标文件总则*.**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更正为:本工程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要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得分更正为:注:未取得**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投标人按**分计取**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开标当日的**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最低分☑最高分□平均分。
八、其他内容均不变,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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