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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不超过*个。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年至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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