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2026-09-08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路路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人车辆种类及常用车型配件、单价+工时费明细表详见附件。 ★*、结算与零配件要求: *.*此次采购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维修数额为准。所有用于维修的零配件、辅材必须随货提供正规出厂合格证,供货方不得提供假冒、劣质、无生产资质的三无零配件。 *、供应商距离及维修场地: *.* 辽河公安局辖区范围广,单位分散,车辆分布不集中。成交服务商可分别就近布点或分区域服务,缩短车辆维修等待时间,保障警务用车的高效运转。 *.* 车辆维修服务企业的面积不小于***平方米。 *.*自有洗车间。 *.*自有钣金工位。 *.*自有喷漆工位。 *、具备以下维修服务人员及设备: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维修服务人员不低于*人且专业配套齐全。 *.* 机修和电气维修工位(电动升降机)。 *.* 动平衡机。 *.* 扒胎机。 *.* 四轮定位仪。 *.* 变速箱油等量交换机。 *.* 防冻液智能更换机。 *.* 烤漆房。 *.* 电脑检测设备。 *.** 车身校正台。 *、服务承诺: *.* 提供接送维修车辆。 *.* 供应商应自有*辆**小时救援清障车辆或*辆租赁的救援清障车, *.*提供代检车业务。 *.*提供电器检测服务。 *.* 提供车辆动平衡服务。 *.*提供四轮定位服务。 ★*、除发动机维修外,其它部位维修保修半年及以上。 ★*、更换三滤,除收取材料费外,免收任何费用;免收补胎费。 ★*、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电器维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采购人车辆在盘锦市行政区划内临时故障,成交供应商要保证及时救援。 ★**、成交供应商要按车辆派修通知维修车辆,不越位修车,无派修单修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服务要求: **.* 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全日制服务(节假日、双休日正常营业); **.* 维护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待料除外),维护作业含附加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天(待料除外); **.* 肇事及特殊项目修理,根据作业内容面议定时完工; **.* 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