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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台山市都斛镇典型村美丽生态宜居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①项目负责人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年 *月至 **** 年 *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社保管理机构已开通社保证明打印件查询电子化的地区,可提供社保管理机构有关实行社保证明电子化的相关文件及养老保险网络打印资料,如有完整的网络查询路径养老保险网络打印件,可视为实行社保证明电子化的相关文件***;;②项目负责人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和单位的返聘证明)。
注:(*)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或公告、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已更新资质信息的有关截图。投标人已提供核准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执行。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号)执行。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投标人的任意一方。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址:*****://****.*****.***.**/******/)
*.投标人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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