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6-09-07
辽宁/本溪 变更澄清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辽宁/本溪-2026-09-07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格式增加“格式**”。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的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的内容,待代理机构发出开始二次报价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未提交二次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二次报价时间为**分钟。 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桓仁县桓仁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号***创客公社*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初琪
电话:************、***********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市润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平山区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北路环球商场四号楼*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民政服务站以增强服务效能为根本,以统筹整合民政资源为基础,不断提升民政服务站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民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选用管理规范、服务专业、公信力好、筹集社会资源能力强的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企业等作为民政服务站承接机构。 民政服务站主要是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孤儿等**类人群提供服务对象接待、政策宣传咨询、对象排查、信息录入、协助申请救助资金、档案管理等全部基础服务(*项)以及至少*个延伸服务和*个链接服务事项。根据现有购买服务资金来源即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服务人群仅包括:社会救助*类(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对象)、养老服务*类(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儿童福利*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共*类人群。

服务要求: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民政资源增强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辽民发[****]**号)要求,原“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改称为“民政服务站”,服务内容由开展“社会工作、社会救助”等细化为服务“低保对象、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和孤儿”等**类人群提供服务对象接待、政策宣传咨询、对象排查、信息录入、协助申请救助资金、档案管理等全部基础服务事项以及至少*个延伸服务和*个链接服务事项。 按照有“专职人员、服务场所、办公设施、服务内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标准,将原设置在街道的社会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社会组织孵化站等服务机构(站点)以及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驻站人员等进行统筹整合,在街道建立的综合服务平台。为不断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切实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接受每年年中和年末由民政部门组织的服务站服务事项评估,其中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估指标。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承接机构选择的重要依据,评估合格的予以续签、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服务时间:服务合同签订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以*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第三方。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制度建设 民政服务站承接机构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场地管理、档案管理、志愿者管理等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日志等工作制度。要在服务站办公场所适当位置公示相关制度,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流程、驻站人员岗位信息和投诉方式等,推进服务站规范发展。 *、职责分工 民政服务站承接机构履行组织实施责任,依法与驻站人员签订合同并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全面履行对驻站人员、服务事项和服务资金的管理职能,落实各类规章制度,确保人员、资金安全,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事项。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以上民政业务能力、人员服务能力等驻站人员综合素质培训。 *、人员管理 每个社工站须配备*名及以上驻站社工,民政服务站承接机构应对驻站人员进行管理,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该项目驻站人员民政相关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驻站人员出现不能胜任工作、脱离民政服务站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以及不遵守县级民政部门相关管理制度等情况,应按民政部门要求及时调整驻站人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久荣、王锐、邹丽颖(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桓仁县桓仁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号***创客公社*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初琪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市润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

,
项目概况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服务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签订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以*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第三方。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小企业及机构均可参与投标(响应)。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价格扣除扶持政策,具体扣除比例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按规定提供对应声明函,仅用于享受评审优惠,不做资格强制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的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的内容,待代理机构发出开始二次报价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未提交二次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二次报价时间为**分钟。 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海河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七星大街**号***创客公社*座***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初琪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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