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人为某单位,现委托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
1.1 采购内容
1.1.1 项目名称:2026-195一批铜箔/铅锡合金/底片采购
1.1.2 项目编号:ZC26BWX0104
1.1.3 竞争方式:公开询价
1.1.4 项目概要情况:
| 包号/标的号 | 产品名称和参考规格型号 | 数量和单位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标的要求 | 交付时限 |
| 2 | 铅锡合金 铅锡条 EAOS(防氧化)Sn63Pba | 1500kg | 54.921000 | 详见技术要求、入所验收(测试)总要求。 | 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等通知送货。 |
| 3 | 福田铜箔 电解处理铜箔35um | 1500kg | 48.250500 | 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等通知送货,按我方要求裁切尺寸送货。 |
| 4 | 底片 规格20*16*100S | 48盒 | 25.025628 | 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等通知送货。 |
| 底片 规格24*30*50S | 24盒 |
| 底片 规格20*26*100S | 20盒 |
说明:
-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
- ★本次询价项目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 ★以上为含税价
- 包号2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中品牌及规格型号均为参考,响应单位可按同等功能的其他产品报价,但需提前书面申请,经确认满足要求后,再进行报价。
- ★为保证后续供货质量,成交供应商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原厂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
- ★包号3、包号4对于进货渠道或溯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游进货发票、有效采购合同、原厂授权证明,或相关进出口报关材料等;甲方如有需要,供应商须提供全套溯源材料,溯源材料需追溯至原厂)第一次送货时须随货提供且同意甲方针对后续各批次货物开展随机抽查。
1.2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1.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1.5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报价;
1.2.1.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1.2.1.8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采购单位禁止期内。
1.2.1.9 其他相关合理要求。
1.2.1.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1.2.1.11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1.2.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等上级单位下发的《装备承制单位失信清单》且仍在惩戒期的;
(7)因失信或违约行为,已收到采购单位《装备失信行为和处罚意见告知书》,且处罚意见为限制参与采购单位装备采购活动,尚在处置过程中的;
(8)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涉及巡视、巡察、审计、重大装备建设清理整治等事项,尚未完成违约处罚或问题整改的;
(9)因涉嫌严重违规违法,证据基本属实但尚无明确调查结论,已被实施限制合作预警处置的;
(10)经查证存在与上述(6)至(9)款涉事供应商存在同一法人或直接股权关联关系(含涉事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直接投资的企业)
(11)与采购单位存在合同纠纷并被认定实质性影响项目进度,自处理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的(供应商胜诉或非其过错的除外)。
(12)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无;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3. 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9月8日起到2026年9月14日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科教创业园6号楼2楼。
1.4.3 询价文件售价
标的2: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标的3: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标的4:人民币100元/包(售后不退)。
标书款付款方式如下:
请各投标人登录中招联合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址注册供应商,登录供应商账号后(点击寻找项目输入ZC开头的项目编号→立即参与→立即购标→付款方式选择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询价文件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以评审时询价小组判定结论为准。
1.5 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1.5.2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3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4 保密协议;
1.5.5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等上级单位下发的《装备承制单位失信清单》且仍在惩戒期的;⑧因失信或违约行为,已收到采购单位《装备失信行为和处罚意见告知书》,且处罚意见为限制参与采购单位装备采购活动,尚在处置过程中的;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涉及巡视、巡察、审计、重大装备建设清理整治等事项,尚未完成违约处罚或问题整改的;⑩因涉嫌严重违规违法,证据基本属实但尚无明确调查结论,已被实施限制合作预警处置的;⑪经查证存在与上述(7)至(10)款涉事供应商存在同一法人或直接股权关联关系(含涉事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直接投资的企业)⑫与采购单位存在合同纠纷并被认定实质性影响项目进度,自处理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的(供应商胜诉或非其过错的除外);⑬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1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6.1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8日8时30分(提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至2026年9月18日9时00分(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科教创业园6号楼2楼(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科教创业园6号楼2楼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邮政编码:214000
联 系 人:张女士、刘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18168897847、1811928485、18168897846
电子信箱:zhangyiying@cntcidc.com
采购人:某单位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联 系 人:蔺女士 联系电话:0510-85155142
询问、质疑接收部门:某单位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联 系 人:蔺女士 联系电话:0510-85155142
投诉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5331034515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如无法与质疑投诉部门取得联系请及时告知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请用正楷填写。由于字迹潦草导致信息录入系统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
| 投标人全称* (公司&单位名称) | |
| 纳税人识别号* (普票税号) | |
| 购买时间* | 年 月 日 |
| 通信地址* (公司快递收件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传 真 | |
|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 | | 职 务 | |
| 手 机* | | 座 机 | |
| 邮 箱* | |
| 投标包号 及设备名称* | |
| 标书款金额* | 标书款 元(付款时备注项目编号,发票为电子普票,发票信息只开公司名称跟税号) |
| 支付标书款的名称(个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 |
| 现场审核企业递交的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已知悉,授权代表签字: |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本人 (姓名、职务) 为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其权限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承担。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生效,特此委托。
| 授权代表 (签字): | | 身份证号码: | (证件复印件附后) |
| 授权代表部门: | | 授权代表职务: | |
|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 身份证号码: | (证件复印件附后) |
| 供应商名称 (公章): | |
| 日 期: | 20××年××月××日 |
备注:
1.文中“法定代表人”相关表述,均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若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备注: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
附件2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 方:采购方
乙 方:×××××××××(供应商名称)
为保证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顺利进行,各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军队有关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承担保密义务,确保项目安全。乙方承诺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一、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军队有关保密要求,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配备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人员、设施设备等保密条件。
二、严格按照国家、军队保密规定,使用、保管甲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对图文资料、数据信息等衍生品采取同样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均已知悉保密协议内容,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和有关规定,承诺将承担保密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四、对所获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不传播、不扩散至与本项目无关的单位、个人,并严格控制知悉项目信息的人员范围。
五、未经甲方审查批准,不得在互联网、通信媒体等发布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私自对外宣传、报道。
六、涉嫌发生失泄密事件,乙方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尽全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案件)或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和国家利益受到损失的,将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自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年××月××日
附件3 声明函
声 明 函
采购方:
我单位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领取本项目询价文件。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二)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7.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等上级单位下发的《装备承制单位失信清单》且仍在惩戒期的;
8.因失信或违约行为,已收到采购单位《装备失信行为和处罚意见告知书》,且处罚意见为限制参与采购单位装备采购活动,尚在处置过程中的;
9.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涉及巡视、巡察、审计、重大装备建设清理整治等事项,尚未完成违约处罚或问题整改的;
10.因涉嫌严重违规违法,证据基本属实但尚无明确调查结论,已被实施限制合作预警处置的;
11.经查证存在与上述(1)至(4)款涉事供应商存在同一法人或直接股权关联关系(含涉事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直接投资的企业)。
12.与采购单位存在合同纠纷并被认定实质性影响项目进度,自处理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的(供应商胜诉或非其过错的除外)。
(三)我单位非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条要求须根据实际情况承诺)
(四)其他:(如有)。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20××年××月××日
特别提示:对照“1.5 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视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