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人民政府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农业产业强镇东庙子村农村社会化服务村级站点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9-07
四川/南充 变更澄清
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人民政府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农业产业强镇东庙子村农村社会化服务村级站点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南充-2026-09-07 00:00:00
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人民政府****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农业产业强镇东庙子村农村社会化服务村级站点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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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农业产业强镇东庙子村农村社会化服务村级站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收到四川祥泰盛达科技有限公司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函》。经我公司核查,采购人确认,四川祥泰盛达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综上,本项目需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于****年*月*日收到四川祥泰盛达科技有限公司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函》。经我公司核查,采购人确认,四川祥泰盛达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综上,本项目需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工业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望鹤路六段**号御景湾**栋**层一区**号一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

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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