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2026-09-07 00: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佛景区三江游船、双流机场换乘枢纽混流层、乐山高铁站一楼候车厅灯箱广告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佛景区三江游船、双流机场换乘枢纽混流层、乐山高铁站一楼候车厅灯箱广告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费用预算采购包*:乐山大佛景区三江游船广告项目,预算为**万元,**万元/年;采购包*:成都双流机场**层广告投放采购项目,预算***万元;采购包*:高铁双流机场站广告投放项目,预算**万元;采购包*:乐山高铁站一楼候车厅灯箱广告补充投放采购项目,预算为**万元。。
一、采购内容
为强化品牌及业务宣传,提升我行社会形象,拟在乐山、成都区域开展游船、机场、高铁站灯箱等点位广告投放。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拟在乐山、成都区域开展游船、机场、高铁站灯箱等点位广告投放。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是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佛景区三江游船、成都双流机场**层广告、高铁双流机场站广告、乐山高铁站一楼候车厅灯箱广告项目,为我行业务连续性提供支撑和保障,其理由如下:
本次拟投放的游船、机场、高铁站灯箱广告点位,相关广告经营资源权属由特定单位独家享有,无其他第三方拥有同等点位经营权限,无法通过竞争性方式实施采购。为顺利落地本次品牌宣传投放工作,保障广告点位资源获取等重大影响进行单一来源商务谈判,按照我行相关采购流程实施,实现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乐国资预〔****〕*号)第二十六条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第(四)项“作为项目承接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只能向单一供应商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取价格协商的评审方法。
为确保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佛景区三江游船、成都双流机场**层广告、高铁双流机场站广告、乐山高铁站一楼候车厅灯箱广告项目的顺利进行,采购人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凌云路****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成都天承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楼****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四川同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南段***号*幢**楼*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乐山市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演武街***号*幢*单元*楼*号
五、公示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至**月**日),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
采购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裕华质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号
邮 编:******
联 系 人:赖星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