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2026-09-07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岷县****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岷县****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保定洁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石家庄村***号厂房
被投诉人一:岷县环境卫生管护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定西市岷县岷阳镇公园新村
被投诉人二:甘肃斓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东郊巷**号职工大厦*层***室
相关供应商:定西市博洋商贸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北路琏鑫西河馨城*区**号商铺
我机关依法对****年*月*日收到的保定洁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岷县****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二、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就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并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条提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
经核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此质疑事项答复并无不妥。根据我机关在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函询结果,中标人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投标文件要求。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就该项目中标货物无商标品牌提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
经核查,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的品牌实际为设备生产商信息简称,即“河北诚洁”,各标的都有明确规格型号,不影响采购活动和采购结果。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对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分值提出质疑
经对项目评审资料进行核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诉人的赋分都在招标文件设置的分值区间或档次内,没有畸高畸低的现象。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保定洁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四、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岷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