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赣南师范大学蓉江校区新建研究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函
2026-09-04
江西/赣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批复赣南师范大学蓉江校区新建研究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函
江西/赣州-2026-09-04 00:00:00

关于批复赣南师范大学蓉江校区新建研究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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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送赣南师范大学蓉江校区新建研究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函》(赣教规划字〔****〕**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办学条件,切实补齐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生活配套设施,原则同意赣南师范大学蓉江校区新建研究生宿舍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赣南师范大学蓉江校区新建研究生宿舍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赣南师范大学。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号赣南师范大学蓉江校区西侧。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栋研究生宿舍楼及地下室,并配套室外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为*****万元。具体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七、请你单位指导项目单位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建设内容等事项,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进一步测算和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抓紧落实规划、资金来源等建设条件,尽早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请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号)等有关规定,谋划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配套设施,不得搭车建设或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不得搭车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杜绝闲置浪费现象。同时,根据国家关于严肃问责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意见,项目单位应当落实资金来源,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新增隐性债务。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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