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9-07 00:00:00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下符桥镇圣人山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山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霍山县下符桥镇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下符桥镇圣人山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公开招标 | ***.****** |
关于“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下符桥镇圣人山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下符桥镇圣人山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发布,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现修改如下: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 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 * 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天,办理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延期手续。
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不变。
三、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下符桥镇街道、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国投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姓名(受理异议人):戴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楼
电话:************
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
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变更公告.***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澄清文件.****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