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87号)
2026-09-07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87号)
河北/石家庄-2026-09-07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物业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嘉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丰路**号汇丰大厦****室
被投诉人: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号
相关供应商:石家庄多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苑东街*号茗秀园物业楼***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物业费公开招标**包(石家庄校区物业服务)”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石家庄多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利公司)。*月**日河北嘉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慧公司)向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提出质疑。*月**日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嘉慧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针对中标供应商石家庄多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合理性进行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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