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07 00:00:00
九财投处〔****〕**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乔沐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松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盘溪路***号*幢*****至*****、*****至*****(集群注册)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采购项目负责人:王睿瑶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五村**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负责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号九龙广场大厦*楼***
三、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理化生实验室(***********)。
四、投诉内容
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寸触控一体机、教师演示台、学生实验桌台面、危化品智能存储柜等设备技术参数涉嫌量身定制、排他性条款。
投诉事项*:台面板检测报告要求过度加码,抬高投标门槛。
投诉请求: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五、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
六、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相关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六)、(八)项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采购人答复称:针对**寸触控一体机参数,本项目为标准化理化实验室配套录播、分组实验教学终端,*********系统、****万高清拍摄、*阵列拾音麦、***大功率音响、**代** ***、***教学专属云、标准化实验教案模板,均是理化课堂同步授课、实验高清投屏、常态化教研备课及教学的刚需功能,无多余无关定制配置,完全匹配我校教学实际需求。针对教师演示台、学生实验桌台面参数,我校化学实验室常态化使用盐酸、硫酸、氢氟酸、王水等强腐蚀试剂,实验台面长期存在试剂泼洒、微生物滋生、火灾、放射性、甲醛释放风险;实芯理化板***项酸碱耐受、**类菌种≥**.**%抗菌、*级防霉、**阻燃,陶瓷台面***种腐蚀试剂耐受、甲醛去除≥**%指标,全部围绕在校师生人身健康、实验室消防安全设置,属于实验室特殊场景必要安全防护要求。关于危化品智能存储柜参数,依据公安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重庆市教委、公安局联合下发中小学危化品管理文件,中小学易制爆试剂必须落实双人双锁管控、出入全程溯源;人脸+指纹+**多重身份核验、试剂精准称重(误差≤±*.**)、***气体自动排风报警、台账记录均为公安、教育双重强制安全需要。
经核实,本项目主要为实验室建设,《询价通知书》“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触控一体机、教师演示台、学生实验桌、危化品存储一体化智能柜机中所涉投诉内容为技术参数和功能描述,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限定或指向特定供应商。
针对投诉事项*:
《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规定:“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包含:**、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购人答复称:招标文件明确,所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板材厂家质量承诺书仅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履约验收阶段核查原件,供应商投标阶段仅需书面承诺产品完全符合全部技术参数、国家强制标准即可,无需随投标文件提交任何检测报告复印件。文件列明**/******、******、**/*****、******、*******等全部为实验室板材、教学家具、电气设备国家强制性、行业法定检测标准;耐腐蚀、多菌种抗菌、防火、放射性、重金属、抗老化检测项目,全部对应师生健康、实验室安全核心管控点。全套检测报告均由板材、设备原厂统一出具,国内正规实验室家具、教学设备厂商均可向采购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检测复印件,不存在“主流厂家无法配齐全套报告”的客观事实;所有潜在供应商投标阶段要求完全一致,无差别对待任何市场主体。
经核实,《询价通知书》“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规格参数中所涉及的检测报告、印证材料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差异表中响应即视为承诺符合,由采购人在中标后进行核查。”明确了不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未增加供应商投标负担,不属于抬高投标门槛。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依法有效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且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相适应。
另经核实,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且已履行。
七、处理决定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我局对该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送达回证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年*月*日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送 达 回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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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采购监督决定书(九财投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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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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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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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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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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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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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