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监管实施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2026-09-07
四川/南充 招标采购
营山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监管实施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四川/南充-2026-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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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营山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二)项目名称:营山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监管实施服务项目

(三)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

*.项目简介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的通知》(财综〔****〕*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的通知》(川财综〔****〕*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电子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财综〔****〕**号)文件精神。项目内容为对“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对象为全县使用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重点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社会团体,有两部分内容:一是跨省报销升级改造。通过建立数字账户,搭建与省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交互通道,实现财政票据跨省报销功能;二是智能监管升级改造。通过开发监控模块,建立健全财政票据使用规则库,实现覆盖票据全周期的智能监管。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年*月,四川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号),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实施范围,提到了根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财政厅已向财政部申请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以全省大集中的模式完成了系统建设工作,各用票单位统一运用财政厅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等。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通过单一来源中标四川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单〔****〕*号)。

四川省财政部门均已使用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博思公司拥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四川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因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建议单位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一)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地址:营山县朗池镇北坝横街**号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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