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发改许可[2026]133号关于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批复
2026-07-01
广西/玉林 审批|立项|规划
陆发改许可[2026]133号关于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批复
广西/玉林-2026-07-01 00:00:00

陆发改许可[****]***号关于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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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发改许可〔****〕***号

 

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陆川县滩面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交通基础设施薄弱,部分农村道路因年久失修损毁严重。通过道路修复工程吸纳当地低收入群体参与劳动,实现“赈济”与“建设”双重目标,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则同意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立项并开展前期工作,现批复如下:

一、政策要求。要完整准确全面认识和把握以工代赈政策“赈”的初心。广泛组织动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激发其依靠自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同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是以工代赈政策的初心,也是这项政策能够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 根基所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认识以工代赈政策的 本质内涵,深刻把握“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始终把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以扶志扶智相结合、带动群众就业增收为主线,始终把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拓展赈济模式、激发内生动力作为贯穿以工代赈工作全过程的核心要求,确保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和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安排在群众有就业需求、政府组织务工能力强、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高的地方。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道路总长 **** 米,道路等级为乡村道路,规划为单车道,路面为混凝土路面。

三、项目代码:************************。

四、建设地点: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申请其他上级资金**.**万元。

六、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计划吸纳务工人员***人,其中项目计划发放劳务报酬***.**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遵循“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原则,组织项目区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审后报我局审批。

 

 

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局政秘股存。

  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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