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关于六安市金安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7
安徽/六安 质疑投诉
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关于六安市金安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6-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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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关于六安市金安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工作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金安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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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工作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绿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蔚蓝商务港*座
被投诉人*: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被投诉人*:安徽建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上城国际*座**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人员配备”评分项第*点,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档案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得*分;具有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或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资格)得*分”,投诉人认为该要求门槛过高,构成对中小企业的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人员配备”评分项第*点要求服务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持有*类特定软考证书,每提供*个得*分、最高得**分,投诉人认为该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分值占比过高,构成对中小企业的差别待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