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9-06 00:00:00
芜湖市高新区(弋江区)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形象宣传片 成交结果公告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高新区(弋江区)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形象宣传片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安徽晓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万达二期*号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高新区(弋江区)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形象宣传片
服务范围:芜湖市弋江区
服务要求:大型招商峰会、政企高端对接、对外经贸推介、国家级展会展示、领导工作汇报、重要客商深度洽谈等正式宣传场景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和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燕、陆大贵、宣茹君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项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中影众信(北京)影业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作无效响应处理。
*、成交供应商业绩:①芜湖创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宣传片制作合同;②芜湖晴一茶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宣传片制作合同。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号*号楼****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金玺商务写字楼、绿地新都会*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