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六包)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2026-09-06
新疆/和田 变更澄清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六包)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新疆/和田-2026-09-06 00:00:00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六包)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 信息时间:********** 【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六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中标单位变更新疆欧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凯源欣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规格型号:********;品牌:迈瑞;数量:*;单价:******.** 元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规格型号:*******[**] **;品牌:迈瑞;数量:*;单价:******.** 元
*中标(成交)金额投标总价*******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标准参考按照计委〔****〕****号文标准下浮**%执行(不含税)。****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号金融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哲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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