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9-06 00:00:00
宜昌市西陵区主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第*次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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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西陵区主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请单、招标控制价、图纸)以本次答疑文件发布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元。
三、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企业业绩”调整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近五年来(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业绩,分包业绩不予认可;每有一个得*分,最多得*分,未提供不得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为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补充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工程费用在****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或者电力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多得*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为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北本色现代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号葛洲坝老年大学
联系人:左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栋*单元*楼
项目负责人:陈瑶、杜思梦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