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自筹资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口)双气囊电子小肠镜系统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2026-09-05
新疆/喀什 招标采购
2026年自筹资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口)双气囊电子小肠镜系统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新疆/喀什-2026-09-05 00:00:00

****年自筹资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口)双气囊电子小肠镜系统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喀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名称:****年自筹资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口)双气囊电子小肠镜系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双气囊电子小肠镜系统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富士双气囊电子小肠镜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拟采购设备为原装进口设备,核心技术、生产工艺为厂家专属专有技术,具备不可替代性。该设备工艺精良、质量稳定、故障率低、实操便捷,成像/诊疗效果清晰精准,整体性能、运行稳定性及临床实用性优势突出,综合性价比优于同类设备。同时,我院现有在用诊疗设备体系与该款设备高度适配,可实现硬件无缝对接,能够保障院内原有设备系统配套联动、正常稳定运行,有效保障临床诊疗工作的安全性、连续性和规范性。综上,本次拟采购设备因拥有专属核心专有技术、技术标准特殊、设备配套兼容性唯一,无其他同类替代产品,仅有指定厂家授权合法经销商可提供合规货源,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货物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具有****: **** ***; **********: *******; ***********: *****; *********: ****; ***********: ******, **********; ***********: ******; ***********: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办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喀什市健康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号喀什地区财政局办公大楼*楼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钱国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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